颁证 不动产登记招标公告(沭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
[交易公告]沭阳县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项目(分包二)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沭阳县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106072-2
(二)项目名称:沭阳县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项目(分包二)
(三)预算金额:项目总预算为1908.00万元,本分包预算为274.13万元。
(四)最高限价(如有):本分包每宗限价单价79元/宗,高于此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五)采购需求: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19]6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19〕961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依据土地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和出台的农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政策要求,开展沭阳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涉及宗地约22.11万宗(具体以实际登记颁证宗地数为准)。
本项目共分8个包招标,沭阳县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项目(分包二):涉及李恒镇、马厂镇、沂涛镇,本次开展3.47万宗,预算价格274.13万元;
以上所有宗地数均以实际调查宗地、实际登记颁证宗地数为准。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增加完成不超过6%工作量的,由中标人免费完成该项工作。
注:开、评标顺序: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分包四、分包五、分包六、分包七、分包八(注: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分包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分包评审结果改变,但不影响其他分包的评审结果)。
投标人在先评标的分包上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参与其它分包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六)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登记发证工作(7月20日前完成不低于中标宗数30%的不动产权证书打印工作),同时满足上级主管部门的进度和技术要求。
(七)1、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服务。
2、本项目落实环境标志、节能产品优先采购政策,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本政策产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与评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采购。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评标程序“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八)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需同时包含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 最低评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内容。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1年06月11日 09:00至2021年06月21日 18:00。
(二)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三)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
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共分8个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包投标的,应按包分别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四)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2日 09:30:00
(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 现场开标。开标地点为/。
☑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355927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沭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宿迁市沭阳县学院路5号
联系方式:靳华建 13812314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宿迁市润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金源公寓3楼
联系方式:仲永怡 18451807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靳华建 仲永怡(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13812314536 18451807520
项目投标指引
[交易公告]沭阳县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项目(分包二)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沭阳县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106072-2
(二)项目名称:沭阳县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项目(分包二)
(三)预算金额:项目总预算为1908.00万元,本分包预算为274.13万元。
(四)最高限价(如有):本分包每宗限价单价79元/宗,高于此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五)采购需求: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19]6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19〕961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依据土地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和出台的农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政策要求,开展沭阳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涉及宗地约22.11万宗(具体以实际登记颁证宗地数为准)。
本项目共分8个包招标,沭阳县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项目(分包二):涉及李恒镇、马厂镇、沂涛镇,本次开展3.47万宗,预算价格274.13万元;
以上所有宗地数均以实际调查宗地、实际登记颁证宗地数为准。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增加完成不超过6%工作量的,由中标人免费完成该项工作。
注:开、评标顺序: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分包四、分包五、分包六、分包七、分包八(注: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分包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分包评审结果改变,但不影响其他分包的评审结果)。
投标人在先评标的分包上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参与其它分包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六)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登记发证工作(7月20日前完成不低于中标宗数30%的不动产权证书打印工作),同时满足上级主管部门的进度和技术要求。
(七)1、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服务。
2、本项目落实环境标志、节能产品优先采购政策,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本政策产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与评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采购。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评标程序“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八)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需同时包含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 最低评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内容。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1年06月11日 09:00至2021年06月21日 18:00。
(二)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三)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
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共分8个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包投标的,应按包分别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四)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2日 09:30:00
(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 现场开标。开标地点为/。
☑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355927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沭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宿迁市沭阳县学院路5号
联系方式:靳华建 13812314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宿迁市润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金源公寓3楼
联系方式:仲永怡 18451807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靳华建 仲永怡(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13812314536 18451807520
项目投标指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颁证 不动产登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