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特色党建示范点招标公告(泉州市泉港区医院2021)
泉州市泉港区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泉港总医院“建党100年重走长征路”特色党建示范点项目(二次)邀请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泉港总医院“建党100年重走长征路”特色党建示范点项目(二次)品目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其他文化艺术服务采购单位泉州市泉港区医院行政区域泉港区公告时间2021年06月18日 15:42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9日 09:3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6月21日至2021年06月25日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预算金额¥49.5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陈项目联系电话0595-22578088采购单位泉州市泉港区医院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13489182970代理机构名称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陈、0595-22578088,15159507988
项目概况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泉港总医院“建党100年重走长征路”特色党建示范点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JCG2021027-1 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泉港总医院“建党100年重走长征路”特色党建示范点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4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投标邀请函致:福州柏年世纪传媒有限公司、厦门书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福建省大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组织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泉港总医院“建党100年重走长征路”特色党建示范点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招标编号:QZZJCG2021027-1。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5.2特定条件: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6、详见投标邀请函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7、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21日至2021年06月25日北京时间8:30-12:00,15:00-18:00(节假日休息),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每份200元,招标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8.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9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到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2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9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8.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9、公告期限9.1投标邀请函的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9.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上发布,不作另行通知,一经公告视为所有供应商已知悉相关消息,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12、采购人:泉州市泉港区医院联系人:陈先生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联系方法:1348918297013、代理机构: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小陈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城东街道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413室上下层联系方法:0595-22578088、15159507988 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1日 至 2021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市泉港区医院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 联系方式:陈先生13489182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 联系方式:小陈、0595-22578088,15159507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5-2257808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特色党建示范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泉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