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 管网 建设工程 道路 总承包招标公告(郴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



郴州市珠堆路道路建设工程及污水管网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30 14:15招标项目编号:43109120210608011600

郴州市珠堆路道路建设工程及污水管网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郴州市珠堆路道路建设工程及污水管网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郴高复 【2021】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及政府专项债券,招标人为郴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以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郴州市珠堆路道路建设工程及污水管网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2.3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起于柿竹园路,止于山河路,全长1017.8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2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双向2车道,包含道路、管线、排水、照明、交通、涵洞及污水管等工程。
2.4工    期:总承包工期 1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60 日历天(从开工令下达之日起计算)。
2.5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 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施工按照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 80 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实行全过程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8 最高投标限价: 大写人民币贰仟柒佰壹拾肆万贰仟壹佰元整(¥27142100.00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
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施工单位)、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设计单位);
3.2拟任工程承包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总项目负责人可由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任人担任。
3.3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且无在建工程;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承诺书中承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文件中不需列明具体人员信息及提供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待中标后配备到位。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类专业)或市政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其他设计岗位人员均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
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
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
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其他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拟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
位。另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上述规定“母公司”,其一
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3.4.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近一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限制招投标(以省级及以上行
政主管门的文件为准);
3.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上为准。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函
5.2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9日 09 时 30分
5.4电子保函的递交形式:必须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定
5.5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06月08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初步设计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初步设计文件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因本次招标项目采取的是“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实行暗标,编制技术标(暗标)相关资料统一由代理机构提供,请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06月21日至06月25日17:00前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31室不记名获取暗标制作材料,逾期不受理。暗标资料每套400元,领取资料同时投入4楼431室箱子内。
7.澄清答疑
7.1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2  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 07 月 9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4 代理服务费:  ¥62749.00元。
8.5 根据“郴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交办函”的要求,三楼开标区将恢复之
前的体温检查,进入开标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好口罩,实行一进一量。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高新区建设管理局,电话:0735-2654978。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郴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35-288056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5栋201室
项目组联系人:谭微琳、罗细奎、陈伟
电        话:0735-8888133、1339755300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 管网 建设工程 道路 总承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