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间修缮改造招标公告(辽宁省实验学校2021)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实验学校教学楼卫生间修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7-06 至 2021-07-13
撰写单位:
辽宁亿鑫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辽宁省实验学校教学楼卫生间修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实验学校教学楼卫生间修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27207
项目名称:辽宁省实验学校教学楼卫生间修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39,893.65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名称:辽宁省实验学校教学楼卫生间修缮改造项目;施工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号,辽宁省实验学校;工期: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8月25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工程内容:辽宁省实验学校教学楼卫生间修缮改造项目,是针对学校卫生间问题进行修缮改造,对卫生间进行地面防水、镶砖、安装上水、排水管道、更换蹲便、小便器、洗手盆、拖布清洗盆、吊棚、安装排风、安装烘干一体机等一系列卫生间问题进行装修修缮综合改造。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8月25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现行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专业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6日至2021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亿鑫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85-1号茂业金廊壹号39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亿鑫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85-1号茂业金廊壹号39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报名材料及联系方式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nyxzb@1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审核通过视为报名成功。报名须提供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后附授权人身份证)。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3.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4.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并根据制作规范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开标时,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根据自身条件可持CA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实验学校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号
联系方式:
024-86257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亿鑫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青年大街185-1号
联系方式:
024-25756466
邮箱地址:
lnyxzb@163.com
开户行:
抚顺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亿鑫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0501200001000000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冠
电话:
024-2575646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卫生间修缮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辽宁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