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招标公告(2021)
002510100/2021-142665 【仲裁公告】何晓辉与浙江苏通控股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 2021-07-12 区人力社保局
浙江苏通控股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何晓辉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浙杭余杭劳人仲案(2021)869号],申请人何晓辉要求你单位支付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工资38000元、以及缴纳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社会保险。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0日内。该案定于2021年8月27日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大楼775室)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裁决。
杭州市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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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保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