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维修改造招标公告(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2021)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0]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3206210336000901
项目名称
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
B3206210336000901001001
标段名称
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1年7月1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1年7月30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 已批准建设,批文号海行审投资(2021)151号。招标人为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镇(区)财政及上级补助(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
2.1.2工程规模:改造现有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约1034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80万元
2.1.4工期要求:25日历天,2021年8月28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奖项要求:无。
2.2招标范围: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施工。主要包括:包含但不限于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的水电管(路)网、内外墙粉刷、门窗更换、屋顶防漏维修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19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年07月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年04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单位:南通工泰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奥林匹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张家港市盛洲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市国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及《关于公布 2021 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即苏清办?2021?5 号文的单位,本项目不得参与投标)。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报名条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授权委托书;⑥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⑦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执行;⑧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⑨投标人承诺书。
(8)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针对本项目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录入《信用手册》(因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的原因,对信用手册中的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不做要求。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以注册执业证书的信息为准)。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9)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 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 07 月 19 日至 2021年 07 月 30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30日10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1.60 万元;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本工程采用 远程不见面交易 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4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62609561、0513-81819599。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联系人:吕校长
联系人:王庆
电 话:13584709965
电 话:0513-81816359、15206273956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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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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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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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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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 已批准建设,批文号海行审投资(2021)151号。招标人为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镇(区)财政及上级补助(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
2.1.2工程规模:改造现有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约1034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80万元
2.1.4工期要求:25日历天,2021年8月28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奖项要求:无。
2.2招标范围: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施工。主要包括:包含但不限于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的水电管(路)网、内外墙粉刷、门窗更换、屋顶防漏维修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19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年07月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年04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单位:南通工泰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奥林匹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张家港市盛洲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市国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及《关于公布 2021 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即苏清办?2021?5 号文的单位,本项目不得参与投标)。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报名条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授权委托书;⑥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⑦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执行;⑧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⑨投标人承诺书。
(8)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针对本项目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录入《信用手册》(因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的原因,对信用手册中的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不做要求。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以注册执业证书的信息为准)。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9)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 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 07 月 19 日至 2021年 07 月 30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30日10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1.60 万元;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本工程采用 远程不见面交易 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4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62609561、0513-81819599。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联系人:吕校长
联系人:王庆
电 话:13584709965
电 话:0513-81816359、15206273956
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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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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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
B3206210336000901001001
标段名称
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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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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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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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 已批准建设,批文号海行审投资(2021)151号。招标人为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镇(区)财政及上级补助(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
2.1.2工程规模:改造现有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约1034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80万元
2.1.4工期要求:25日历天,2021年8月28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奖项要求:无。
2.2招标范围: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施工。主要包括:包含但不限于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的水电管(路)网、内外墙粉刷、门窗更换、屋顶防漏维修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19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年07月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年04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单位:南通工泰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奥林匹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张家港市盛洲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市国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及《关于公布 2021 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即苏清办?2021?5 号文的单位,本项目不得参与投标)。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报名条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授权委托书;⑥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⑦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执行;⑧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⑨投标人承诺书。
(8)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针对本项目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录入《信用手册》(因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的原因,对信用手册中的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不做要求。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以注册执业证书的信息为准)。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9)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 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 07 月 19 日至 2021年 07 月 30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30日10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1.60 万元;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本工程采用 远程不见面交易 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4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62609561、0513-81819599。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联系人:吕校长
联系人:王庆
电 话:13584709965
电 话:0513-81816359、15206273956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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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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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 已批准建设,批文号海行审投资(2021)151号。招标人为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镇(区)财政及上级补助(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
2.1.2工程规模:改造现有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约1034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80万元
2.1.4工期要求:25日历天,2021年8月28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奖项要求:无。
2.2招标范围: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施工。主要包括:包含但不限于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的水电管(路)网、内外墙粉刷、门窗更换、屋顶防漏维修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19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年07月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年04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单位:南通工泰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奥林匹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张家港市盛洲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市国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及《关于公布 2021 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即苏清办?2021?5 号文的单位,本项目不得参与投标)。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报名条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授权委托书;⑥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⑦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执行;⑧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⑨投标人承诺书。
(8)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针对本项目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录入《信用手册》(因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的原因,对信用手册中的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不做要求。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以注册执业证书的信息为准)。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9)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 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 07 月 19 日至 2021年 07 月 30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30日10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1.60 万元;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本工程采用 远程不见面交易 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4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62609561、0513-81819599。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联系人:吕校长
联系人:王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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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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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宿舍维修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