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集约利用 用地调查招标公告(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
沈阳高新区用地情况调查暨2021年度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沈阳高新区用地情况调查暨2021年度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品目采购单位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区域东陵区公告时间2021年08月02日 21:44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6月01日至2021年06月07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2(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6月11日 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预算金额¥64.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梁宝全项目联系电话024-23377377采购单位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1沈阳创新天地A座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3784233代理机构名称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2106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3377377附件:附件1JH21-210112-00234沈阳高新区用地情况调查暨2021年度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1).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高新区用地情况调查暨2021年度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6-01 至 2021-06-07 撰写单位: 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高新区用地情况调查暨2021年度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高新区用地情况调查暨2021年度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2-00234 项目名称:沈阳高新区用地情况调查暨2021年度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40,000.00 最高限价(元):64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1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 服务需求: 1.详细调查高新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空间矢量信息。 2.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方案要求,认真填写各类数据表格并完成上报。 3.按照建设状况划分、土地利用状况,编制产业园范围示意图。 4.将调查过程中收集到的材料、图件等,进行规范化和数字化处理,汇集成册。 5.形成产业园调查评价成果报告。 其他要求: 1. 按照自然资源部的工作时间要求,完成数据收集和现状用地调查; 2. 通过自然资源部或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的数据核查,完成成果上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1日至2021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2(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2(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领取采购文件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lncx111@163.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电话确认,否则视为无效领取采购文件。邮件内容包含以下内容: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供应商须清晰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组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特别提示: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一致性,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1沈阳创新天地A座 联系方式: 024-23784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2106 联系方式: 024-23377377 邮箱地址: lncx111@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7481710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宝全 电 话: 024-2337737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集约利用 用地调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