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工程招标公告(康平县自然资源保护与行政执法中心 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2021)
康平县东马莲河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康平县东马莲河治理工程品目采购单位康平县自然资源保护与行政执法中心行政区域康平县公告时间2021年08月03日 13:0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5月12日至2021年05月19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康平分平台3楼(康平县轻工路2号,原老党校院内)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5月24日 13: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预算金额¥110.42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崔淑颖项目联系电话024-62516636采购单位康平县自然资源保护与行政执法中心采购单位地址康平县胜利街道向阳街与向中路交叉口东北50米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7330151代理机构名称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1甲沈阳工程学院教师公寓13号2-12-1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62516636;13604131404附件:附件1沈阳益铭-康平县东马莲河治理工程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康平县东马莲河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5-12 至 2021-05-19 撰写单位: 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康平县东马莲河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康平县东马莲河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23-00092 项目名称:康平县东马莲河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04,200.00 最高限价(元):1,104,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 二、履约地点:康平县(具体以合同签订地点为准)。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按报告编制进度及财政资金拨付计划付款。 四、服务内容: 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测量、编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及后续服务设计等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根据工程范围完成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并提交相应成果,工作深度应达到中国技术标准、规范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审批要求。工作成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初步设计报告及附图; 2、招标设计报告及附图; 3、全套施工详图及施工技术要求说明; 4、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5、工程量清单; 6、其它成果。 五、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工程设计应遵守中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符合相关水利与建筑设计的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技术标准。 成交供应商须提交本工程的《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大纲》(大纲含工作方式、时间、工作量、服务方式、价格等)。 工程设计应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少占耕地、确保安全、提高质量、利于运行和降低造价的原则,进行全面细致的方案比选,确保设计结果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招标人拥有中标人所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包括设计方案、设计成果)的使用权和受益权,并使用于招标项目。 六、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文执行,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八、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九、质保期:1年。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利设计行业丙级或河道整治专业丙级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2日至2021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康平分平台3楼(康平县轻工路2号,原老党校院内)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康平分平台3楼(康平县轻工路2号,原老党校院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标,供应商在线下载文件后须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扫描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nsyymzx@163.com),邮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所报名项目的名称,并电话联系确认,若未发送以下材料或逾期发送材料的,后果自负。(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资质证书。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完全一致,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文件(文件内须附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后附格式)。供应商递交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康平县自然资源保护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 址: 康平县胜利街道向阳街与向中路交叉口东北50米 联系方式: 024-87330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1甲沈阳工程学院教师公寓13号2-12-1 联系方式: 024-62516636;13604131404 邮箱地址: lnsyymzx@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61920010400164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崔淑颖 电 话: 024-6251663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治理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