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招租招标公告(2021)
东环街甘棠村甘棠大道13号首层厂房项目招租公告[招租中]
东环街甘棠村甘棠大道13号首层厂房项目招租公告[招租中]
Wed Aug 11 00:00:00 GMT+08:00 2021
东环街甘棠村甘棠大道13号首层公开招租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甘棠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定于2021年8月23日10时正在东环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对甘棠村甘棠大道13号首层厂房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租是根据《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广州市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投,不属于公开招投标。
二、招租资产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 甘棠村甘棠大道13号首层厂房项目 ;
(二)交易面积:约333平方米(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但双方不因该租赁物的实际面积的增减而调整租金总额) ;
(三)资产所在地址:甘棠村甘棠大道13号首层 ;
(四)租赁年限:5年(含2个月免租期) ;
(五)租金标准: 10323元/宗/月(不含税费);
(六)交易底价: 向我社赞助一次性村内设施维护费30000元/宗 ;
(七)递增情况: 租金从第三年开始递增10%,以后每二年递增10% ;
(八)承包金支付方式:按每月支付;
(九)竞投方式:采用 举牌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投,举牌前通过摇珠确定举牌顺序,凡第一顺序报价者不举牌叫价的当场没收保证金。底价:30000元 ,每次叫价递增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价高者得;
(十)竞投保证金: 50000 元(大写:伍万元正),竞投人要在2021年08月19 日5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以转账(汇款)方式转(汇)到以下账户:
1、账户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东环街道办事处;
2、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编支行;
3、银行账号:00871210000000119;
4、款项来源:竞投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时,应做到一项目一交纳,必须在摘要栏中注明“(竞投人姓名)参加甘棠村甘棠大道13号首层厂房竞投交易保证金”。
5、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账户转账(汇款)到指定账户内,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缴款或存入。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基本账户名称必须与交易中心报名参与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竞投人以公司名义报名竞投的,必须以公司账户转入竞投保证金。
6、交易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内的时间为准,竞投人应充分考虑交易保证金转(汇)款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确保交易保证金按竞投公告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凡未按规定时间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有效凭证的竞投人,将不接受其竞价。
7、缴付成功后必须到东环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开具竞投保证金缴交凭证才可以参加本次竞投,否则不具有参加竞投的资格。竞投结束后,不中标者的保证金于竞投会议结束后30天后无息返还,竞得人缴纳的竞投保证金将转入出租方账户,由出租方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资产用途:
1、若竞得人经营餐饮服务业,必须按照餐饮业环保要求,设置餐饮业环保设施方可经营;按区水务局要求办理经营场地排水证、排污证,餐厨污水必须经过油水分离器排入三级隔油/隔渣池,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若竞得人经营汽车维修和汽车服务(洗车)行业,必须按照区环保要求对废弃机油进行统一收集处理,禁止将汽修和洗车服务行业所产生的污水直排市政雨水井,办理环评手续;按照区水务局要求办理经营场地排水证、排污证 ,设置三级沉降池过滤生产营业所生产污水才能排入市政管网。
(十一)其他情况:(说明资产的合法性问题):
1、不动产权证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800076号。
2、建设用地批准书番国地建用字[2004]第0100号。
3、我社按标的物现状交付使用,承租方只可作法律许可的用途合法使用,不能用于废品回收行业。
4、承租方要改建、扩建、加建,需经甲方同意,一切手续及建筑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期满所建物业归我社所有。
三、竞投约定:
(一)凡参与报名且交纳竞投保证金的竞投人,视为已完全知晓竞投资产所有状况;已接受本公开招租公告的全部内容;已同意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招租;已承诺交纳竞投保证金后将准时到场参与公开竞价,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
(二)如在截止时间内没有单位或个人提交竞投保证金的,视为流标,则继续发布招租公告。
(三)如在截止时间内只有一个单位提交竞投保证金的,视该单位以底价承包该项目,否则视为放弃中选资格,没收竞投保证金。
(四)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当资产出现无人报价或所有报价均低于底价时,出租方有权在到场的竞投人中,以现场摇号方式确定一个竞投人,该竞投人必须以不低于交易底价的价格承租上述资产,否则该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回。
(五)竞得人必须于竞投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满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竞得人缴纳的竞投保证金50000元(大写: 伍万元正),全额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竞得人不按期签订合同、缴纳合同履约金或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的,出租方将不予退回竞投保证金,该资产由出租方收回,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六)竞投人竞得后,须现场签订《资产公开交易结果情况表》和《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如不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该资产的竞得资格,所交纳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凡由于报名竞投人违反竞投约定导致交易失败的,由出租方延长招租公告公示时间另行重新招租。
四、竞投意向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二)参加报价的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机构,到场竞投的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人。
(三)本次招租按规定拒绝在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过程中有3次不良纪录的单位和个人参与竞投招租,已报名参加的,其报名无效,已获得竞得资格的,其竞得资格无效。
(四)若竞投意向人在东环街辖区内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拖欠租金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参与竞投招租,已报名参加的,其报名无效,已获得竞得资格的,其竞得资格无效。
(五)若竞投意向人在东环街农村集体“三资”交易中心开标过程中违反《东环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竞投守则》并记录在册的单位和个人参与竞投招租,已报名参加的,其报名无效,已获得竞得资格的,其竞得资格无效。
五、本次公开竞价不安排统一时间实地勘察该资产(意向竞投人可自行前往现场勘察,资产具体位置请向我社咨询)。
六、报名和领取资料(未经报名不能参加竞投)
竞投人必须在2021年08月19日5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竞价保证金,并携带相关资料(身份证、银行卡、缴纳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东环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确认竞投资格,办理报名手续。
(一)报名和领取资料时间:2021年08月11日至2021年08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如遇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和领取资料地点:东环街东星路99号东环街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一楼。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机构(企业)报名竞投的,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盖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体经营者竞投的,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自然人竞投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保证金银行账号(需备注开户行信息)复印件一份;
2、法人代表、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
4、竞投人报名前须了解清楚出租资产的状况,并签订《竞投人承诺书》。
七、交易:
已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1年08月23日10时前到东环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现场参与竞投会,不再另行通知,竞投人迟到或不到场竞投的,均被取消竞投资格,不予退回其竞投保证金。
八、其他事项:
(一)竞投人报名、汇款、收据、现场竞投(委托除外)和合同乙方签订人的名称(名字)必须一致,因名称(名字)不一致的,不能签订合同,其竞得资格取消,不予退回竞投保证金。
(二)竞投人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听从工作人员指引。所有竞投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中途离场、不得交头接耳,违反现场交易纪律的,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权要求其离场,取消竞投资格,不予退回竞投保证金。
(三)出租方有权拒绝不遵守会场秩序或妨碍本次竞投活动正常进行的人员进入会场。
(四)竞投人报名前应了解资产的全部现状。我社和交易中心不承担因资产的权属、证照、质量、水电、装饰等问题所引起的所有责任。
(五)在合同期内,承租方如需转租、转借承租资产给第三方的,须经出租方同意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根据村相关规定支付转租手续费。
(六)竞投者到现场自行查看现状,投标风险及责任自行承担,我社按现状交付使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或地**府)、集体建设需要或“三旧改造”需征收、征用所属乙方租用的厂房,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补偿费用中的如有搬迁费,经营损失费则归乙方所有,其余补偿费用全部归甲方所有。解除合同后,甲方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七)水费、电费、垃圾费等其他费用按村相关规定缴纳。
九、联系方式:
(一)东环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20-34806113
联系地址:番禺区东环街东星路99号
(二)东环街甘棠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 系 人: 李小姐 _
联系电话: 020-84878012
联系地址:番禺区东环街甘棠村村委会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甘棠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1年08月11日
注:请登陆广州市番禺区农村基层廉情预警智能防腐信息系统查看有关信息,网址:http://nclqyj.panyu.gd.cn:8026/
租赁合同
出租方:__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甘棠村股份合作经济社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广州市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物
乙方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竞投方式,租赁甲方位于_番禺区东环街甘棠村甘棠大道13号首层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交易面积厂房约333平方米(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但双方不因该租赁物的实际面积的增减而调整租金总额)。
乙方对甲方出租的租赁物的权属情况及现状已作充分了解,同意按现状承租,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等有关规定使用。地上现有无证简易厂房,乙方可使用,但若因政策原因被政府部门拆除的,则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需要改变租赁物用途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作乙方根本性违约处理。
第二条 承租期限、免租期
2.1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2.2免租期:
甲方给予乙方2个月的免租期限,该2个月免租期分别为 年12月, 年12月。免租期间乙方不须支付租金,但须支付水电费等费用。
第三条 一次性村内设施维护费、租金、履约保证金的标准、递增及支付方式
一次性村内设施维护费
在签订本合同当天,乙方自愿、无条件向甲方支付一次性村内设施维护费 元(大写: 元整),该笔款项由甲方自主支配(并非用于本租赁物的物业维护,本租赁物的物业维护费用由乙方另行承担),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款项的,则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任何情况下,上述费用均不予退还。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本合同当天,乙方竞投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5万元 (大写: 伍万元整),全额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期届满后,乙方不再续租,在乙方缴清租赁期内应缴付的所有费用、注销或迁出涉及该租赁物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经营许可证(如有办理的),结清员工工资并出具上述收据原件后,将租赁物(能正常使用)交还甲方,且乙方在租赁期内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由甲方在该租赁物验收合格并接收之日起的10日内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违约,合同履约保证金将无偿归甲方所有。如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双倍退还保证金。
(三)租金标准
租金为 元/月(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不含税费。
(四)租金的递增方式
租金从第三年开始递增10%,以后每二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10%。具体如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为 元(不含税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为 元(不含税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为 元(不含税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为 元(不含税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为 元(不含税费)。
(五)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的交纳方式采取按月支付的方式,乙方必须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交纳当月租金。转账至甲方指定收款账户。甲方指定收款账户户名: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甘棠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蔡边支行,账号:959514001000005165。
第四条 租赁物使用
(一)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使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能正常使用的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租赁期间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或增加设施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且装修或增加设施不得对厂房结构造成影响。租赁期满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装修或增加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三)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消防管理条例规定,对厂房的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负责。如乙方违反规定而发生意外事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按标的物现状交付使用,租赁物承包期间,只能作合法用途,不能用于废品回收行业 。
(五)若乙方经营餐饮服务业的,则必须按照餐饮业环保的要求,设置餐饮业环保设施方可经营;同时,必须按区水务局的要求办理经营场地排水证、排污证,餐厨污水必须经过油水分离器排入三级隔油/隔渣池,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六)若乙方经营汽车维修和汽车服务(洗车)行业的,则必须办理环评手续,同时,按照区环保要求对废弃机油进行统一收集处理,禁止将汽修和洗车服务行业所产生的污水直排到市政雨水井,要按照区水务局要求办理经营场地排水证、排污证,设置三级沉降池过滤生产营业所生产的污水才能排入市政管网;
(七)在经营期间,必须要完善该租赁物雨污分流相应管网设施,禁止任何废水经雨水管网流入河涌,如发现乙方有将废水流入雨水系统行为,经甲方3次书面警告后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八)不能经营石材类等高污染、高噪声的行业及上级部门认定为“散、乱、污”的企业。
(九)乙方要装饰、装修等事项,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一切手续及建筑费用由乙方负责,合同期满后,乙方对租赁物进行装饰、装修的附着物均无偿归甲方所有。
(十)雨污分流工程和排水单元内部排水设施工程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租赁物转租、转借
在合同期内,乙方如需转租、转借租赁物给第三方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作乙方根本性违约处理。
第六条 税费规费缴交
乙方在租用期内,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行政、执法等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和依法缴纳税费规费(包括房产税、本合同场地的土地使用税、厂房租赁税、工商税费、水电费、租赁物管理费、治安费、清洁费等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
第七条 租赁物基础设施建设
乙方租用厂房后自筹资金增加生产设备、供水、配电、消防、环保等设施安装配置,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乙方若需要增加用水设施,则可向甲方申请安装,甲方暂按4元/立方米(不含税费)收取费用,如遇供水部门水费上调,则按同等幅度上调;乙方若需要增加用电设施,则需按照供电部门要求自行申请建设高压电房。乙方承担建设电房所有费用的,则由乙方自行到供电部门缴交电费,电房的使用期至合同租赁期满,合同期满后乙方需要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电房过户手续。若乙方要求由甲方承担建设电房费用的,则甲方将向乙方收取1.2元/度(不含税费)的电费,如遇供电部门电费上调,则按同等幅度上调。
第八条 租赁物设施设备加建
乙方租用租赁物后甲方所提供的基础设备、设施如不能满足发展要求时,所需的水电扩容、道路、下水道、环境改造、环保设施等项目的建设均由乙方自行出资解决。乙方进行上述建设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或因乙方原因而导致解除合同的,则该租赁物内一切乙方增加所有的水、电、消防、装修及入墙入地入天花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破坏该场地内的设施及装修等,否则应照价赔偿。
第九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当年的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水费、电费、垃圾费等);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遵守法律法规、本村村规民约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足额交租;
2.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聚众赌博、斗殴等违法行为。
3.甲方原有的设施、设备乙方必须保护、维护好,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更换和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4.乙方在租赁期内有责任保护环境、保护农业用地和农业生产、保护交通道路及公共设施,如因乙方造成污染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不得占用公共道路堆放物品、器材,不得堵塞下水道。
5.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期间发生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人员聘用等)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按规定期限缴交每月租金,如乙方逾期缴纳租金的,则每日须按拖欠总金额的 3 %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达到__2__个月,则视作乙方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在乙方根本性违约时,行使下述全部权利:立即解除本合同,收回出租给乙方的该租赁物,乙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该租赁物内一切乙方增加所有的水、电、消防、装修及入墙入地入天花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破坏该场地内的设施及装修等,否则照价赔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按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财产或人身损害、律师费、交通费、公证费、调查费等)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凡是本合同规定属于乙方根本性违约的所有情形都适用本条处理)。
2、本合同终止之日,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交还该租赁物,如乙方逾期交还的,需按当时租金标准的2倍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
第十一条 土地征收
合同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或地**府)、集体建设需要或“三旧改造”需征收、征用所属乙方租用的租赁物,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补偿费用中的如有搬迁费,经营损失费则归乙方所有,其余补偿费用全部归甲方所有。解除合同后,甲方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书面协议经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公示方能生效。
(三)租用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无偿归甲方所有,租赁物无偿归还甲方: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租赁物;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承租建筑物结构;
3.损坏租赁物,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租赁用途;
5.利用租赁物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四)在租赁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街相关部门调解; 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而不需再经本村集体经济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第十四条 通知送达
下述甲乙双方的通迅地址及联系方式为该方所认可的有效联系方式(如有变更须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一方按该地址及联系方式以邮政快递“EMS”方式所寄发的任何法律文件一经有效寄出或发出(以邮戳为准),寄之日起计七天视为对方已收到(不论签收或退回),并知悉通知文件内容。,双方同意法院或仲裁机构也以该地址为送达地址:
甲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甘棠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电话:020-84878012
乙方: 联系电话: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东环街结算中心、东环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各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公示后生效。
附件:(1)承租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甲方法定名称(盖章):_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甘棠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甲方通信地址: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_ ___
甲方联系人:
甲方联系电话: 020-84878012
乙方法定名称(盖章):__ _ _
乙方通信地址: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 _
乙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___ 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厂房招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