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储备地工程项目用地地上附着物评估服务单位招标公告(2021)
东方市八所镇人民政府 关于东储2021-17号政府储备地工程项目用地地上附着物评估服务单位选聘公告
索 引 号: 00825351-2/2021-00387
分 类: 镇政府文件;公示公告/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东方市八所镇/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26日
名 称: 东方市八所镇人民政府 关于东储2021-17号政府储备地工程项目用地地上附着物评估服务单位选聘公告
文 号: 无
主 题 词: 无
时 效 性: 有效
东方市八所镇人民政府
关于东储2021-17号政府储备地工程项目用地地上附着物评估服务单位选聘公告
为做好2021-17号政府储备地项目的征地工作,现需选聘评估服务单位对该地块的地上附着物进行评估。根据《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府〔2018〕7号)的规定,因本工程评估服务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现依法依规对本工程的评估服务单位进行公开选聘。
一、工程名称:2021-17号政府储备地项目。
二、工程地点:东方市八所镇十所村、高排村。
三、占地面积:约460.13亩(具体以实际面积为准)。
四、招标范围:
2021-17号政府储备地项目用地地上附着物评估服务。
五、招标报价:
投标单位根据海南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业协议发布实施的《海南省房地产评估收费行业指导意见》(琼估协[2016]7号)计价标准进行报价(报名单位按每户评估收费进行报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且有过相关工作业绩。
6.2信誉要求:
6.2.1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指的是〈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和严重违约事件。
6.2.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有关证明、证书、证件有效。
6.2.3“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6.2.4由于征地时间关系紧,评估公司需要随叫随到。
七、报名时间:
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于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8月3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到东方市八所镇人民政府406项目办办公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下午18:00,未在要求时间内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工作。
八、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8.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报名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需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8.2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行业标准要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拟配备技术人员名单及职称证书;
8.3提供相关工作业绩合同复印件。
8.4单独密封报价函,报名人以金额报价形式对本项目服务予以报价,报价函格式自拟。
8.5承诺书。
8.6“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
8.7以上资料文件均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九、评选办法
在资质合格的基础上,以报价最低者及有过该类型服务经验者综合考虑,确定中标单位。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十一、选聘人
东方市八所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锋 联系电话:25500686
东方市八所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6日
相关文件
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政府储备地工程项目用地地上附着物评估服务单位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