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饮水 设备招标公告(凤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1)



2021年凤阳县政府综合办公楼租赁直饮水设备服务项目交易公告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凤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对2021年凤阳县政府综合办公楼租赁直饮水设备服务项目依法组织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的通知》(滁政办秘【2020】42号文)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方式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凤阳县政府综合办公楼租赁直饮水设备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滁州市凤阳县
3、招标人:凤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4、招标范围:租赁设备数量20台,其他内容详见交易文件。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服务期:3年
7、预算价总价:24万元,最高投标限价:21.6万元(预算金额下浮10%);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8、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后,租赁费用一年一付。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②饮水机设备具有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注意事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装订在标书中。
2、报价要求:被邀请的投标单位应就相关要求,向招标人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将《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加盖公章后密封于同一密封袋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该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3、签约方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法确定中标人,投标单位应在认真研究以上内容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参与投标,报价一经接受,即视同响应交易文件全部内容。
5、投标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全部以打印的方式(签字除外),报价必须以人民币大写。
6、交易文件由代理公司以电子邮件或邮寄形式发给被邀请单位,收到时间以发件人发出时间为准。不接受现场报名,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凤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1年9月3日10时00分。
8、开标程序:
1)、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2)、开标并唱标,宣读投标文件主要内容并做记录;
3)、查验投标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4)、确定中标单位。
9、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代表人身份证证明(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标书中。
2、投标函中关于报价、服务期、质量等实质性内容不响应交易文件要求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
3、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4、经符合性检查后有效标书不足3家,本次开标流标。
10、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四、确定中标单位
最低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交易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五、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本条不采用)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后,7日内须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并配齐具有职业资格人员。如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时签订合同的,中标人应在7日内以正式书面形式报招标人,否则视为中标人的原因不能按时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凤阳县新城区
联系人:李主任
电 话: 0550-2223010
代理机构: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口百商杰座12栋10楼
联系人:常工
电 话:1835506016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直饮水 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