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招标公告(砀山县葛集镇人民政府2021)



砀山县葛集镇范套村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1-09-07 16:55

砀山县葛集镇范套村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DSCG2021026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葛集镇范套村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施畅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桓潭路55号蓝湖绿城桂花园17栋803室
成交金额:2039520.3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砀山县葛集镇范套村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采购项目
施工范围: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周惠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书
皖 234192017032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继夫(组长)、许莉萍、张秀娟、张利、唐晓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招标文件约定,收费金额: 32000.00元(评审费据实结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1年09月07日-2021年09月08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点:宿州市经济开发区金海大道,联系电话:1785576979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砀山县葛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砀山县葛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82557086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经济开发区金海大道
联系方式:李工  17855769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85576979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