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双峰县水利局2021)


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PPP项目PPP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9月07日

湖南国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双峰县水利局的委托,对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项目授权主体为双峰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即采购人)为双峰县水利局。本项目已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审核通过并公示(2021年2月在湖南省审核通过,2021年3月在财政部审核通过),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投资人,本公告已报财政监管部门备案。现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资人(下称“申请人”)报名参与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
2. 项目授权主体:双峰县人民政府
3. 项目实施机构:双峰县水利局
4. 政府出资代表:双峰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合作范围包括双峰县城及全县14个乡镇与2个街道,合作内容包括存量及新建两部分水厂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总供水规模为19.5万t/d,其中包括存量燕霄水厂为1.5万t/d,新建水厂合计18万t/d。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54044.77万元,存量项目评估价约6498.71万元,新建项目估算约147546.06万元。
6.本项目拟采用TOT+BOT模式实施,即存量项目采用TOT(移交-运营-移交)模式,新建项目采用BOT(新建-运营-移交)模式运作。双峰县人民政府授权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按照20%:80%的股权比例签署股东协议和章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双峰县水利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中存量项目的移交、运营维护和合作期满后移交和新建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及合作期满后移交的相关工作。
7.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设定为30年,其中新建项目整体建设期为3年,以监理工程师发布开工令之日为建设起点,整体运营期27年。
8. 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2.1 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2.1.1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1.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下列材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或者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3)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提供 2019年或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5)其他说明: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2 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
(1) 申请人成员单位之一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提供银行存款的资信证明或银行授信证明或银行贷款承诺函或银行贷款意向函原件,金额在进入 PPP 项目范围的本项目总投资的70%以上(含70%),即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3)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或新成立法人不足3 年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被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不得申请;
(5)2019年或2020年度资产负债率在 70%及以下(以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6)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7)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所采用的技术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有自己的专业人员,能够独立完成项目施工和运营;本项目施工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或水利水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近半年连续3个月由社保局开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8)类似业绩:至少承担过一个距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5年,不少于8亿元人民币(本项目工程建设造价金额的70%)的以PPP、BOT、TOT、ROT等方式实施投融资基础设施项目类似业绩(类似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业绩有效时间按合同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均可,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为独立法人且不得超过4家,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自的责权利以及项目公司占股比例;
2)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所有条款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3)、(4)、(6);联合体牵头人还应符合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2)、(5);联合体施工单位资质应满足特定条件(1)(7);
3)申请人在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4)申请人应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本项目不接受未参与资格预审的其他投标申请人的投标。
三、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
本项目资格预审阶段拟采用合格制,通过合格性审查的申请人将全部入围,若通过合格性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招标。具体审查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申请人可直接在该公告中的申请电子保函/保证金账号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进行下载,各申请人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2.方式:用湖南CA证书登录后下载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9 月28日10时30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 2021 年09月28日11时00 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 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否则其资格审查无效。
5. 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 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说明与递交
6.1 本项目采用电子标+纸质标的“双轨制”方式进行投标,即纸质标书和电子标书均需递交,缺一项未提交作无效投标处理。若开评标现场电子标系统出现故障导致评委无法评审等特殊情况,以纸质标资料为准。
6.2 采用网上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湖南CA证书登录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公告中的申请电子保函/保证金账号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网上投标,下载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为gef格式)、项目投标的壳文件和加密程序,申请和查询电子保函/保证金账号,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详细的操作流程,请查看《娄底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流程(供应商)》。
6.3 注意事项说明: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金润投标人工具箱V6.6.0)和操作说明书请自行下载。①请各投标人务必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电子投标文件为gef格式。投标过程中如遇问题可联系金润技术客服:客服电话:4008199995,客服QQ:2159511823,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③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1.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2. 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七、疑问及质疑:
1.申请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申请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或资格预审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双峰县水利局
地址:双峰县沿河北路1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1738282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生活艺术城12栋4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173174323
九、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部门:双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双峰县政务中心四楼
电 话: 0738-6827388
十、疫情防控:疫情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交易中心大楼前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红、黄码,体温超过37.3°C,近14日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封闭封控区域、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近14日内与确诊、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等四类人员一律不准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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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一体化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