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改造 棚户区改造招标公告(贵阳泉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1)



乌当区东方棚改一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共建共享方案
乌当区东方棚改一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共建共享方案磋商招标公告
1.项目条件
乌当区东方棚改一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共建共享方案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贵阳泉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由贵阳泉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贵州迅阳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乌当区东方棚改一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共建共享方案;
2.2项目地点:乌当区东风镇;
2.3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95.21亩。
2.4招标范围:编制新寨坡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可共建共享方案用于前期手续办理,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所包含的内容
2.5服务期:90天。
2.6成果要求:取得成果后提供编制文本纸质版3套,电子版1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其中,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保证金的缴纳
4.1请于2021年 09 月 17 日至2021年 09 月 22 日,每日9:00 时至17:00时,到贵州迅阳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蟠桃大厦18楼)参加投标报名,同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需现金,售后不退)。
4.2报名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3该项目不缴纳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4.1请于2021年 09 月 17 日至2021年 09 月 24日,每日9:00 时至17:00时,到贵州迅阳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蟠桃大厦18楼)参加投标报名,同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需现金,售后不退)。
4.2报名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3该项目不缴纳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 09 月 26 日 10时 0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贵州迅阳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蟠桃大厦18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
本项目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阳泉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乌当区
联系人:冯智杰
电话:18798832610
代理机构:贵州迅阳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蟠桃大厦18楼
联系人:孙榕
电 话:15008514208

2021年 09 月 16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更新改造 棚户区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