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大路中修工程招标公告(2021)


招标公告
长春市2021年道路大中修工程(第四批第01标段)创业大街、碧丽湖周边提升改造工程、正阳街-西安大路中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6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1962.94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长春市财政局

标段(包)编号:A3010003

建设单位: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标段(包)名称:长春市2021年道路大中修工程(第四批第01标段)创业大街、碧丽湖周边提升改造工程、正阳街-西安大路中修工程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长春市

总投资(万元):1962.94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10月16日至2021年11月15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9月16日至2021年09月23日

投标地点: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7开标室

招标联系人:王威
联系电话:0431-84678839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9月23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GJZ2021J-C31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2021年道路大中修工程(第四批)已由长城乡联字【2021年】1号关于下达《长春市2021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第1标段:项目名称:长春市2021年道路大中修工程(第四批第01标段)创业大街、碧丽湖周边提升改造工程、正阳街-西安大路中修工程;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1647.575万元; 第2标段:项目名称:长春市2021年道路大中修工程(第四批第02标段)景阳广场中修工程、南环城路;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579.2741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 2.3计划工期:2021年10月16日至2021年11月15日,共计3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一项。 本次招标业绩认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3.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5.1 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负责人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主管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 3.5.2 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5.3 安全主管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或C证); 3.5.4 施工员、质量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5.5 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6 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 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05月至2021年07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 3.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当在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综合评定打分前3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不能按规定时间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按照综合打分排序由符合要求的次位排序投标人递补。 3.14本项目招标共2个标段。允许投标单位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可兼中。但投标单位对所投标段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允许重复,否则取消其后续标段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6日上午9时起至2021年9月23日下午16时 (北京时间,下同),自行登陆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cggz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其他时间及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cggzy.com.cn/),按照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办理CA认证(详见服务指南)。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CA锁办理咨询:0431-8877942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0月9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7开标室。 5.3纸质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5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在第二阶段过程中,若投标人在本批次靠前标段的随机抽取中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随机抽取过程(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不重复的除外)。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仙台大街1031号 联 系 人:王威 联系电话:0431-8467883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608室 联 系 人:徐司伦 联系电话:0431-87821231 传 真:0431-87820195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 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邮编:130051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130400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2041室招投标管理处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9月23日 16时00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 (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西安大路中修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