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编制 交通影响评估 客车通行收费招标公告(安吉县交通运输局202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吉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申嘉湖高速公路安吉孝源至唐舍段调整客车通行费收费方式交通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一.项目编号:ZZCG2021-053二.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三.项目概况:序号采购名称服务内容及要求预算金额(万元)1申嘉湖高速公路安吉孝源至唐舍段调整客车通行费收费方式交通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29.8 注: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申嘉湖高速安吉孝源至唐舍段调整客车通行费收费方式交通影响评价(研究范围包括申嘉湖高速梅溪互通、孝源互通、孝丰互通、报福互通、杭垓互通与杭长高速安吉互通、安吉开发区互通、安吉北互通、天子湖互通,工作内容含资料收集、报告书文件编制、评审、配合报批等)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3.与政采云平台有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拒绝转包和分包。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售价1.发售时间: 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3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椅业路95号)。因目前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报名资料形式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纪微,联系邮箱:365927207@ qq.com ,联系电话:0572-5888885。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报名购买。4.磋商文件售价(元):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6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椅业路95号)八.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9月26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九.磋商地址: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椅业路95号);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明)。供应商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十.磋商保证金:本次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以下涉及保证金条款可忽略。十一.其他事项:1、投诉与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365927207@qq.com。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投诉。(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本项目执行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4、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供应商严格按以下要求执行:4.1投标单位必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开评标现场活动。为降低人员聚集风险,严格控制入场人员数量,投标单位限1人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4.2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填写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投标人若为省外的,投标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4.3“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场地,“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场地参加开评标活动。4.4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须现场如实完整填写企业或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因隐瞒有关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责。4.5参加投标的人员进场后分散就坐,避免面对面就坐,人员间隔不少于1.5米,严禁人员聚集。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4.6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投标人应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到达开标现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登记。4.7所有进入开评标现场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5.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备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磋商供应商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7、招标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十二. 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安吉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96727779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纪微 联系电话:0572-5888885 传真:0572-5888885地点: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椅业路95号质疑接受人:杜佳雯 邮箱:365927207@qq.com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县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报告编制 交通影响评估 客车通行收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