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所项目招标公告(郑州局集团公司质量技术监督所2021)
郑州局集团公司质量技术监督所“保安保洁及餐饮服务业务外”
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现就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技术监督所“保安保洁及餐饮服务业务外包”(项目编号:ZJS2021-11T)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二、采购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2《招标物资明细表》。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报价人或报价产品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投标的情况;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采购报价人应具备的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2《招标物资明细表》。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质量技术监督所办公楼309室获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获取有效期为2021年09月18日起至09月24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获取采购文件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请登录后查询报名;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4.2报价人须在谈判文件获取有效期内,同时提交以下两份资料方可获取采购文件: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未完成注册供应商无法查看附件时,可通过采购报名联系人获取报名登记表),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资料现场递交或传真(传真电话:0371-68322637)至采购人,并与采购人的报名联系人确认后获取采购文件。
4.3 请报价人及时在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网上报名;未完成注册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逾期未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的按国铁集团关于运用国铁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后果。
4.4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谈判文件者,报价无效,《报价文件》报价的有效标段应以《报名登记表》登记的标段为准,《报名登记表》未登记的其他标段不予接收。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郑州市二七区新甫南街20号(质量技术监督所院内办公楼407室)。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开启报价文件。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其他说明
7.1报价人在获取谈判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报价的,应在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并说明不能报价的原因,否则采购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7.2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7.3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同时提供书面“企业规模类型的声明”,声明本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未提供声明的视为未按《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要求履行主动告知义务,须承担相应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局集团公司质量技术监督所
技术联系人:韩工
电话: 0371-6832687
报名联系人:李工
电话:0371-68322637
传真:0371-68322637
邮编:450015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新甫南街20号(质量技术监督所办公楼309室)
本公告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郑州局集团公司质量技术监督所 日期:2021年09月18日
附件:1.投标报名登记表
2.招标物资明细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质量技术监督所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