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 基础设施工程 合作 安置房招标公告(杭州富阳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

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受杭州富阳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银湖安置房建设项目(11#、12#安置地块)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合作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招标编号:DLLH-FZ-FY210908(GK)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及数量:(本项目为一个标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投资额银湖安置房建设项目(11#、12#安置地块)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合作方采购项1合作范围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为193224.1万元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不得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形;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总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三家;(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出资,牵头方出资比例≥30%,其他联合体成员出资比例均≥5%。5、投标人财务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指联合体牵头方):(1)投标人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投标人2020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4)投标人具有银行或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等级AA及以上。注:①实缴注册资本和资产负债率以2020年度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并出具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为准。提供2020年度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②信用评级机构应为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之一。银行应为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提供信用评级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6、投标人业绩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满足即可):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国内至少参与一项单个项目总投资额15亿元及以上的片区开发类、基础设施类、公共建筑类或房建类的投资项目(包括已经完成和在建项目,含PPP项目)。注:①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关键页至少应包含合同首尾页、签字页、合作内容、总投资额等体现评审内容的描述页),需体现投标人在项目中参与投资工作,可补充项目公司股东协议或公司章程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单独的补充证明材料不视为有效投资业绩。②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业绩资料无法合理证明的不予认可。六、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7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过期不售)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民和路836号保亿中心A座10楼)。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4、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未按招标公告规定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结果提出质疑、投诉,同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9日09时30分。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富阳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A座4楼开标室(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九、投标保证金1、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单位名称:杭州富阳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富阳支行银行账号:1202087119900117248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一律不接受现金)或国有商业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的保函(认可的开具保函的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保函可采用企业的非基本户对公账户)。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家缴纳均予以认可。2、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款证明或投标保函复印件(盖公章)发送至邮箱;若使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投标保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或提交投标保函的或保证金未到账的,应视为无效投标。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或投标保函将被兑取:(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4)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十、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1)投标文件(要求一正六副,同时附U盘一个);(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单独提交);(3)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单独提交一份);(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独提交一份,原件现场验证)。注:如为联合体,则应由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十一、其他事项:1、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进入交易现场人员需做好相关防疫工作,相关事项如下:(1)进入交易现场人员必须为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2)进入交易现场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一卡”,即:身份证、“杭州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个人支付宝、微信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3)防控期间,进入交易现场人员须测量体温、出示“杭州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登记身份证等信息;(4)“杭州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显示为绿色可进入投标地点,“杭州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投标地点;(5)所有进入交易现场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6)投标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最多一人)应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室,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卡和身份证核验、登记等工作。3、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富阳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点: 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富闲路9号银湖创新中心11号6楼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 0571-635536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地点:杭州市萧山区民和路836号保亿中心A座10楼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571-86978737 电子邮箱:zhao_kj01@163.co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项目 基础设施工程 合作 安置房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