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机 废气招标公告(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2021)

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废气治理机项目招标公告2021-09-18
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废气治理机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州市
一、招标条件
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废气治理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人编号入围咨询(010)639 6 3855
2.项目名称: 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废气治理机项目
3.实施时间:合同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0工作日。
4.实施地点:山东省青州市经济开发区十八里街 1111号。
5.项目内容: 废气治理机及配套管道、取样检测平台
6.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26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专业技术服务人员,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无违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及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自行查询,招标代理公司查询验证,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近三年(自2018年9月1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自(近三年)2018年9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8.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须取得并出示代理授权证明文件。
四、*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9 时至11 时30 分,下午13 时30 分至16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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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治理机 废气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