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秸秆捡拾打捆招标公告(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2021)



永春镇2021年秋季秸秆捡拾打捆离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永春镇2021年秋季秸秆捡拾打捆离田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中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五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0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Y2021011;
项目名称:
(JLZY2021011-1)一标段:永春镇2021年秋季秸秆捡拾打捆离田项目一标段(义和村、向阳村、农丰村);
(JLZY2021011-2)二标段:永春镇2021年秋季秸秆捡拾打捆离田项目二标段(长春堡村、平安村);
(JLZY2021011-3)三标段:永春镇2021年秋季秸秆捡拾打捆离田项目三标段(长岭子村、柳家村);
预算金额:一标段:600元/公顷(预算金额合计520200.00元);
二标段:600元/公顷(预算金额合计400200.00元);
三标段:600元/公顷(预算金额合计480000.00元);
(超过此报价按废标处理),以最终实际决算金额为准。
采购需求:永春镇2021年秋季秸秆捡拾打捆离田项目;
服务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耕地秸秆全部完成捡拾打捆离田;打捆秸秆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运出永春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保护环境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且具备本项目相关的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且具备本项目相关的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且具备本项目相关的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2 (一标段)要求打包机4台,外加备用打包机1台;(二标段)要求打包机4台,外加备用打包机1台;(三标段)要求打包机4台,外加备用打包机1台;各标段必须配备专业维修工人,保证机械出故障后立即替换维修。
3.2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年份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状况承诺书,承诺书可自行拟定)。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应证明文件;
3.3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单位仅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提供近半年(2021年3月至2021年9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且整个招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8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9质量标准如达不到甲方要求,则执行合同约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中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五楼)
方式: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吉林省中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五楼)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对于启用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资格)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7)中小企业声明函。
售价:每标段500元人民币;售出不换,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8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三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杨卓
电 话: 15704316866

2.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五楼
联 系 人:潘业峰
联系电话:0431-82694111 13009103689

3.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联系方法

15704316866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中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0431-8269411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五楼

采购项目名称

永春镇2021年秋季秸秆捡拾打捆离田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140.0400

最高限价(万元)

140.0400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1-09-23 08:3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五楼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9-28 16:00

开标时间

2021-10-18 09:00

开标地点

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三开标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潘业峰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431-826941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秸秆捡拾打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