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组 空气压缩招标公告(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2021)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遂宁、哈尔滨LNG项目联合采购空气压缩机组招标公告2021-09-23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遂宁、哈尔滨LNG项目联合采购空气压缩机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遂宁、哈尔滨LNG项目联合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空气压缩机组采购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遂宁储气调峰基地项目:业主为四川能投川中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新建一条PN6.3MPa.g,DN200mm,长约6km原料气管道,新建1座3万方LNG双金属全包容罐,2×104Nm³/h的气化规模,配套建设1列50×104Nm³/d天然气液化系统、相应的生产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分公司采购物资包括各专业主要设备、材料,如动设备、工艺、自控、电等专业的主体设备和重要材料。
2.2哈尔滨市天然气应急储备项目:业主为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新建1座5万方的LNG双金属全容罐和最大气化能力10×104Nm3/h的气化装置、装卸车系统、BOG回收系统以及配套的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等。分公司采购物资包括EPC总承包范围内的内所有设备(含阀门)、电气仪表通信关键物资等。
本次采购物资为:空气压缩机组(共计4套,其中遂宁项目2套,哈尔滨项目2套),具体规格、型号、参数等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为:
遂宁储气调峰基地项目EPC总承包空气压缩机组交货期为:2022年3月30日;
哈尔滨市天然气应急储备项目空气压缩机组交货期为:2022年5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投标接收成套商投标(投标人应提供压缩机机头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压缩机机头制造商不得与所授权的成套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压缩机机头制造商设计制造的相似工况下的同类设备成功应用5年以上的业绩至少应具有5项(业绩以提供采购合同扫描件、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必须包括如下内容:合同封面、合同明细页、合同签字页,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以及该类产品近5年来在类似操作条件下的使用情况证明文件;
若成套商投标,成套商应提供至少10套相似工况下空气压缩机组业绩(业绩以提供采购合同扫描件、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必须包括如下内容:合同封面、合同明细页、合同签字页、以及该压缩机的使用情况证明文件)。
5、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根据所报2020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人诚信记录、信誉良好;投标人在2018至今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工作内容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资质要求:成套设备中有压力容器的,其制造商(或成套商)应具有与压力等级相匹配的压力容器制造资质;
8、产品认证:制造商(或成套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国际上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产品认证书;
9、质量体系要求:制造商(或成套商)应符合GB/T 19001或ISO 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24日8时30分至2021年9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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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组 空气压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