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 总承包招标公告(苏州运浦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21)
平望姚家弄改造项目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1-09-24 10:52招标项目编号:E3205840327001417001
平望姚家弄改造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3205840327001417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望姚家弄改造项目总承包已由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以 平行审备【2021】5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运浦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平望姚家弄改造项目总承包(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吴江区平望镇
2.1.2建设规模: 项目利用位于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老镇区土地,建设平望姚家弄改造项目。改造美化墙面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及周边配套景观。
2.1.3合同估算价:4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68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 11 月 15 日,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 11 月 20 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 5 月 1 日
2.1.5 其他:。
2.2本次招标平望姚家弄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设计、施工、竣工、整体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钱承担维修责任的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2.1、设计范围:
(1)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核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和服务、专业设计配合和服务、联动调试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相关服务。
(2)专业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驳岸工程、管网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等工程综合设计等。
中标人应按照项目需求,提供施工期间、竣工验收、调试的设计服务,包括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费用包含在中标合同价中。
2.2.2、施工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含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编制、审核通过的本工程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工作)内容、设计变更等内容,以及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格式的施工图预算范围内满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施工总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2.2.3、服务范围:
3.1负责设计、施工合同备案工作,各类施工图审查。
3.2负责进行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各项方案及施工方案评审。
3.3安排专门指定的人员配合发包人做好以下协助工作:开工前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前各项报建报批和审查手续;施工过程中配合发包人完成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监测等各项服务工作;完工后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验收和项目交付使用。
2.3 质量目标:施工质量要求合格;达到验收交付标准。
2.4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图通过各类审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设计资质,同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绿化施工资质,可以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派遣)应当具有:设计单位为具有园林绿化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2)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①“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林学、林业、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②职称证上标明专业的,按照职称证专业认定。职称证未标明专业的,学历证颁发时间早于职称证的,按照学历证专业认定;学历证颁发时间晚于职称证的,须提供职称评审表,按照评审表上的专业认定。获得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颁发之年为准,企业申报之年起往前倒推(不含当年)。
b、业绩要求:2017年9月以来承担过2个工程造价在6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或者1个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综合性(含景观小品类)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①工程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②“工程造价”:原则上以合同金额认定,审计报告金额高于合同金额,以审计报告金额认定。
③“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指工程建设内容除园林绿化植物栽植、整地外,还包括园路铺装、亭廊等景观设施,具备供人休憩活动的功能,单纯的绿化项目和单纯的硬质景观项目,如公路绿化、铺装小品等,不认定为综合性工程。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不能反映工程建设内容为“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的须提供能反映工程建设内容为“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的审计报告(结算书)详细清单,如审计报告(结算书)详细清单不能反映工程建设内容为“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的还需提供竣工总平图等证明材料。
④“工程决算报告”:指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书。
⑤“参与”:指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该项工程建设,须提供单位任命书和建设单位(业主)证明材料;“承担”:指该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
⑥专业分包业绩须提供分包合同、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分部分项审计报告,工程造价以审计报告金额认定,专业分包合同须备案。
c、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职称证,以及连续在本单位交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清单扫描件进行审核,涉及建设工程业绩(不含养护工程)须对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审计报告(或工程决算报告)等扫描件进行审核。
d、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e、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R3.3.2自2019年 9 月 24 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3.3.3自2020年 9 月 24 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3.3.4自2021年 6 月 24 日(近3个月)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3.3.6其他要求:
(1)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派遣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注册建造师的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第二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结果的通知》(苏住建建〔2021〕33号)
(5)本项目执行《关于公布2021年元旦春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1]5号)。
(6) 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苏住建建[2021]42号)。
(7)投标人在建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在调查期内拒绝投标。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绿化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在规定的端口上传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 9月 24日11时00分至2021年 9 月30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 211.143.240.34:7090/wjhy/)。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2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 10 月 26 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运浦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吴江区平望镇 地址:吴江区松陵街道体育路988号
邮编: 邮编:215200
联系人:吴中路 联系人:严丽忠
电话:0512-63662695 电话:0512-6348812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1年 9 月 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造 总承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