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清算案招标公告(2021)



(2021)苏1311强清24号受理清算公告

宿迁市飞旋商贸等15家有限公司清算组

公 告

(2021)苏1311强清16-30号案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30日裁定受理宿迁市飞旋商贸有限公司、宿迁市艺博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宿迁茂源纸业有限公司、宿迁安荣装饰装璜工程有限公司、宿迁市瑞克食品有限公司、宿迁市乾隆酒业食品有限公司、宿迁市运东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宿迁市恒荣皮件有限公司、宿迁市红玲服饰有限公司、宿迁市中发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宿迁市永龙商贸有限公司、宿迁市美时百货有限公司、宿迁市恒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宿迁市宿达物流有限公司、宿迁市中林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并指定江苏欣扬律师事务所为上述15家公司清算组。上述15家公司的债权人应于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向清算组以书面形式申报债权【申报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东海路与太湖路交汇处律师大厦七层江苏欣扬律师事务所;邮编:223800;联系人:张正亮、纪洁律师;18068229079、18652700917)。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财产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在此之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上述15家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于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归还财产。上述15家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1、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的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3、人民法院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宿迁市飞旋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宿迁市艺博工艺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宿迁茂源纸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宿迁安荣装饰装璜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
宿迁市瑞克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宿迁市乾隆酒业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宿迁市运东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清算组
宿迁市恒荣皮件有限公司清算组
宿迁市红玲服饰有限公司清算组
宿迁市中发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清算组
宿迁市永龙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宿迁市美时百货有限公司清算组
宿迁市恒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
宿迁市宿达物流有限公司清算组
宿迁市中林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强制清算案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