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膜回收招标公告(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
千阳县2021年废旧农膜回收试点示范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5 02:49
千阳县2021年废旧农膜回收试点示范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商务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0-29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ZB(BJ)2021-ZC-CS030
2、项目名称:千阳县2021年废旧农膜回收试点示范项目
3、预算金额:921,0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 540,000.00元;
第2包: 381,000.00元;
5、采购需求:
第1包:千阳县2021年废旧农膜回收试点示范项目(第一包),1项,预算金额: 540,000.00元,项目概况:建设废旧农膜回收站3个,面积300平方米。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公共设施建设。
第2包:千阳县2021年废旧农膜回收试点示范项目(第二包),1项,预算金额: 381,000.00元,项目概况:购置农膜打捆机3台、叉车3台、残膜捡拾机6台、电子台秤6台。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公共设施建设。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1-03 00:00:00 至 2022-02-03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范围需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第一包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7)、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发售期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①“信用中国”网站:须提供“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带水印)并加盖公章或“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加盖公章的截图。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0-22 17:00:00 止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商务中心1506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 千阳县2021年废旧农膜回收试点示范项目(第一包)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2包: 千阳县2021年废旧农膜回收试点示范项目(第二包),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参保证明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每日上午 9:00 至上午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 在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商务中心 1506 室购买,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配套口罩配合代理机构做好防护措施,未佩戴口罩者恕不接待。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0-29 14:00:00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千阳县县城东大街65号
联系人:时站长
联系电话:0917-424130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工
电 话:0917-3397757
传 真:0917-3397757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航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商务中心1506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膜回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