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规程 投诉招标公告(2021)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级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禅城区财政局、南海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投诉处理效率、规范执法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结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佛山市市级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各区可参照执行。
附件:佛山市市级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操作规程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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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操作规程 投诉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