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监控联网 设备招标公告(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检察院2021)

项目概况鹤壁市检察院驻市看守所的供应商应在(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75号新华大厦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ccgzb-2021-10192.项目名称:鹤壁市检察院驻市看守所监控信息联网设备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350000元5.最高限价:350000元6.采购需求:检察院监控信息联网设备采购,详见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单位近期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料(提供近1年以来任意1次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达不到交税限额的供应商,由供应商出具情况说明。④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3年的为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2)信誉要求:依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查询日期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的网页截图附进响应文件或对此做出承诺);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响应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1年10月26日 至2021年11月02日2.地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章及本人身份证,到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75号新华大厦三楼302交费领取采购文件。特别提醒:疫情期间,入场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消毒服务、防疫询问、健康码扫描登记,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有效健康证明(河南省“健康码”绿码、河南省疫情防控相关单位认可的“健康码”或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证明),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入场。因供应商不能出具有效健康证明或体温不正常影响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请各潜在供应商提前申领。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地点: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五、开启1.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六、公告期限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供应商有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线下合同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地址:鹤壁市淇滨区联系方式:樊先生0392-339957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鹤壁分公司):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75号新华大厦三楼302联系方式:路女士15539255114 hbfdzb@163.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路女士联系方式:155392551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监控联网 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