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招标公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1)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1年仪表框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1年仪表框架采购项目(二次)品目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其他专用仪器仪表采购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区域长春市公告时间2021年10月29日 09:49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04日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5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8日 13:30开标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晶项目联系电话13689824855采购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洋 0431-84634306代理机构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招标三部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晶 13689824855

项目概况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1年仪表框架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EITCL-JL-ZCHW-211006-1 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1年仪表框架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项目编号:CEITCL-JL-ZCHW-211006-1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1年仪表框架采购项目(二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二、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1年仪表框架采购项目(二次);2.2采购内容: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3采购预算:60万元;2.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5供货期:按甲方要求;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3投标人须具有产品制造商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5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8年、2019年、2020年)有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7信誉要求: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在参加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前来投标;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其他要求:(1)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及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注: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4.3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持:(1)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非法人报名时提供);(2)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2021年04月至今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2021年04月-2021年09月完整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自行编写无效,要求内容清晰可见,否则不予受理);(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4)有效的营业执照;(5)提供有效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产品制造商需提供原件,如是产品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则需提供产品制造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誉证明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7)公司2021年04月至今缴纳社保及纳税证明材料(提供2021年04月-2021年09月完整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纳税证明,自行编写无效,要求内容清晰可见,否则不予受理)。以上报名材料需同时携带原件及一套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参与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过期不售,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8日13时30分整,接收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六、招标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人:李洋联系电话:0431-84634306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招标三部                  联系人:李晶、孙琦联系电话:13689824855、13384309850 合同履行期限:按甲方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投标人须具有产品制造商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8年、2019年、2020年)有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信誉要求: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在参加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前来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其他要求:(1)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及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注: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9日  至 2021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方式:现场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方式:李洋 0431-84634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招标三部             联系方式:李晶 13689824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晶 电 话:  136898248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仪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