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房 设施安装招标公告(莘县公安局2021)
莘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业务用房配套设施安装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SDFF-SX(CS)-2021-1012)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聊城市,莘县一、招标条件 本莘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业务用房配套设施安装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5.34669 万元,招标人为莘县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预算:55.34669 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莘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业务用房配套设施安装提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莘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业务用房配套设施安装提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3、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1 年11 月02 日 09 时00 分到2021 年11 月08 日 17 时00 分获取方式:(1)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B 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2)文件获取方式:(电汇)公司名称:山东发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莘县支行;开户账号:1611002909200085447。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请将标书费电汇底联及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dffgc@163.com,联系人:熊永虎,联系电话:0635-7988855,并在邮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人和电话】,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11 月12 日 09 时00 分递交方式:莘县天乐尚都D5 栋1 单元4 号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1 年11 月12 日 09 时00 分开标地点:莘县天乐尚都D5 栋1 单元4 号七、其他 莘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业务用房配套设施安装提升项目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莘县公安局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莘县 联 系 人:王继胜 电 话:0635-718639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发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莘县天乐尚都D5 栋1 单元4 号 联 系 人: 熊永虎 电 话: 0635-7988855 电子邮件: sdffgc@163.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用房 设施安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