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干混砂浆招标公告(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鹿泉经济开发区人才公寓工程项目部2021)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人才创业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部干混砂浆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11-11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人才创业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部干混砂浆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17-JZGS-RCGYXM-2021-005)1. 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人才创业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干混砂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1.2招标依据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1.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1.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1.2.5《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设物〔2016〕281号);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人才创业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人才创业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北邻京赞公路,南邻御园街,西邻迎宾馆街,东邻衡山小学。1#、2#、3#楼均为地上18层,地下2层,4#楼为地上4层,地下2层,主体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78526.95平方米(含地下面积22596.47平方米)。2.2招标内容:序号包件号物资名称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招标文件售价(元)备注1SJ-01干混砂浆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人才创业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5772300具体规格、交货条件、交货地点等详见招标文件。2SJ-02干混砂浆立方5628300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8年、2019年、2020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近三个年度(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需注册资金500万(含)元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3.3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3.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完善的产品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所生产的产品应具有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3.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2015-2017年内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7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50万立方及以上,采用新型生产工艺。 3.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由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列入合作警示方名录的情形。 3.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不得少于5日)上午8:30至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御园路人才创业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部以银行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应在 2021 年 11 月 23 日(标书出售截止日期后5日)前按本招标公告上写明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4.3招标文件单个包件售价 300 元,银行转账购买,售后不退,需电子版请自备U盘。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4 日 15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一致)为 2021 年 12 月 4 日 16 时 00 分,地点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迎宾馆街中铁十七局项目部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开标开标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4 日 16 时 00 分,地点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迎宾馆街中铁十七局项目部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login.jhtml)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鹿泉经济开发区人才公寓工程项目部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御园路人才公寓工程项目部联 系 人:朱高伟联系电话:18189511258邮 箱:404177052@qq.com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0 日 账户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 号:99610100101700233959;开 户 行:交行北京西区支行;行 号:301100000120;备 注: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人才创业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标书款,包件SJ-01/SJ-01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人才创业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部干混砂浆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11-11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人才创业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部干混砂浆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17-JZGS-RCGYXM-2021-005)1. 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人才创业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干混砂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1.2招标依据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1.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1.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1.2.5《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设物〔2016〕281号);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人才创业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人才创业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北邻京赞公路,南邻御园街,西邻迎宾馆街,东邻衡山小学。1#、2#、3#楼均为地上18层,地下2层,4#楼为地上4层,地下2层,主体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78526.95平方米(含地下面积22596.47平方米)。2.2招标内容:序号包件号物资名称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招标文件售价(元)备注1SJ-01干混砂浆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人才创业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5772300具体规格、交货条件、交货地点等详见招标文件。2SJ-02干混砂浆立方5628300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8年、2019年、2020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近三个年度(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需注册资金500万(含)元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3.3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3.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完善的产品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所生产的产品应具有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3.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2015-2017年内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7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50万立方及以上,采用新型生产工艺。 3.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由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列入合作警示方名录的情形。 3.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不得少于5日)上午8:30至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御园路人才创业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部以银行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应在 2021 年 11 月 23 日(标书出售截止日期后5日)前按本招标公告上写明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4.3招标文件单个包件售价 300 元,银行转账购买,售后不退,需电子版请自备U盘。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4 日 15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一致)为 2021 年 12 月 4 日 16 时 00 分,地点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迎宾馆街中铁十七局项目部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开标开标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4 日 16 时 00 分,地点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迎宾馆街中铁十七局项目部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login.jhtml)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鹿泉经济开发区人才公寓工程项目部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御园路人才公寓工程项目部联 系 人:朱高伟联系电话:18189511258邮 箱:404177052@qq.com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0 日 账户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 号:99610100101700233959;开 户 行:交行北京西区支行;行 号:301100000120;备 注: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人才创业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标书款,包件SJ-01/SJ-0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干混砂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