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景观工程招标公告(江苏海州文旅集团有限公司2021)

建港指挥部景观工程一期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SZY2021111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一、招标条件 本建港指挥部景观工程一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4.19 万元,招标人为江苏海州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建港指挥部景观工程一期,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建港指挥部景观工程一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建港指挥部景观工程一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须提供2021 年4 月-9 月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21】5 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②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 号文。③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5】16 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附件) ④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⑤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有效期内)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1 年11 月15 日 08 时30 分到2021 年11 月19 日 17 时30 分获取方式: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 年11 月15 日至 2021 年11 月19 日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请于 2021 年11 月15 日至 2021 年11 月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下同),至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兴业大厦二楼),项目经理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有效的劳动合同、2021 年 4 月至 2021 年9 月连续 6 个月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原件核查。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4.3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工本费每套售价 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11 月25 日 09 时30 分递交方式: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兴业大厦二楼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1 年11 月25 日 09 时30 分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兴业大厦二楼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海州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海州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 联 系 人:韩工 电 话:187613700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兴业大厦二楼 联 系 人: 肖工 电 话: 0518—82777772 电子邮件: 3516358889@qq.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景观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