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招标公告(靖边县人民法院2021)
靖边县人民法院2020年第一批自定装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2 03:19
靖边县人民法院2020年第一批自定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CA锁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26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YZB-2021-095
2、项目名称:靖边县人民法院2020年第一批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靖边县人民法院2020年第一批自定装备采购项目,1批, 采购预算: 1,200,000.00元, 项目概况: 2020年第一批自定装备,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2020年第一批自定装备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2-01 08:00:00 至 2021-12-16 0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设备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自行声明; 3、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缴纳凭证(银行缴费单据)或完税凭证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同时提供投标企业信用承诺书原件; 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投标保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1-25 17:00:00 止
地点:CA锁自行下载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5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2)平台报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电子谈判文件在获取期内进行下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谈判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3)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4)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开标截止时间前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最新要求执行。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开标截止时间前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最新要求执行。各投标代表需提前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有过外地记录的,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否则无法进入开标现场。具体特殊情况咨询市民大厦物业办电话:0912-3515048。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1-26 14:30:00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 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 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2、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供应商使用 CA 锁对谈判响应文 件进行制作、签封、加密、递交、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供应商开标现场需携带 CA锁。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四楼窗口,联系电话:0912-3515031;各供应商请携带电脑现场进行二次报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靖边县人民法院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张家畔镇林荫路南48号
联系人:靖边县人民法院经办
电话:0912-461306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瑜
电 话:0912-3448777、15619910006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创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榆林市高新区安居路14号(金叶小区一楼商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装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