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 原材料招标公告(民丰县公安局2021)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公安局食堂原材料采购
项目编号:62021112380717210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瑛16609030555
报价起止时间:2021-11-23 20:11 -2021-11-26 18:00
采购单位:民丰县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必须民丰本地供应商,必须送货上门,保证食材新鲜,保质保量。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食堂蔬菜鸡蛋大米面粉清油羊肉(详情查看附件)
核心参数要求: (需全部满足) 商品类目: 其他蔬菜; 净含量:以实际采购商品为准;保质期:以实际商品为准;储存条件:以商品实际储存条件为准;次要参数要求: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1批次
13813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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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留言:-
附件:微信图片_20211123201224.jpg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和田地区 民丰县 尼雅镇 城镇街道尼雅东路221号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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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 原材料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