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进一步修缮招标公告(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2021)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营区进一步修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营区进一步修缮项目品目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采购单位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1年12月03日 16:27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六楼623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2月03日至2021年12月10日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预算金额¥48.9817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谢鸿志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7383采购单位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西路196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先生:0591-87089155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六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谢鸿志0591-87807383附件:附件1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营区进一步修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六楼62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W2021063 项目名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营区进一步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8.981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981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合计预算金额(元) 谈判保证金(元) 采购要求 1 1-1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营区进一步修缮项目 1项 489817  489817  4898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工期6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备合法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3日  至 2021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六楼623 方式: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并办理报名手续,否则不予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及不受理投标。投标人须向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方式如下:1. 现场报名:到我司办公地点现场报名,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受理。2. 邮件报名:①.填写招标(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②.按招标(采购)公告规定的招标(采购)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交纳费用,并将招标(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招标(采购)公告要求的相关文件(如有)及汇款单据扫描后用邮件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991923151@qq.com(购买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③.与我司标书购买联系人联系,确认款项是否到帐,相关文件是否收悉;④.我司按招标(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上的信息以电邮方式发送招标(采购)文件,如需邮寄发票,邮费自理。 售价:¥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六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六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明细 描述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谈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谈判截止时间前(不含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谈判截止时间前(不含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1、竞争性谈判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2、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9.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10.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1.其他资格 ①具备合法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西路196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591-87089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六楼             联系方式:谢鸿志0591-878073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鸿志 电 话:  0591-8780738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进一步修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