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资产转让招标公告(国有独资公司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2021)



项目名称
约31.08吨废旧导线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资产转让(包供财【2021】9、16、24号)(挂牌底价:7208.6元/吨)
项目编号
09WZ20210795

挂牌起始日期
2021/12/3
挂牌截止日期
2021/12/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2)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评估价/价格(元)

1
约31.08吨废旧导线
详见参考明细表
约31.08

223538.62

合计

存放地
详见参考明细表

标的现状
以现场勘验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223538.62

评估基准日

2021/4/12、2021/6/20、2021/8/15

评估机构
内蒙古弘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内蒙古荣融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底价(元)
7208.6元/吨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150204114394845L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法定代表人:张海青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批复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的资产为废旧导线,挂牌价格为吨单价,预估重量约31.08吨,最终结算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过磅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对标的进行拍照、摄像等作为记录。
2、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先按照最终成交单价*预估重量31.08吨交纳预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办理相关交接手续,最终重量以转、受让双方现场过磅为准,如实际过磅重量超出预估重量,受让方应补足其超出部分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后再进行拉运,实际过磅重量少于预估吨数时,多预交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在中心收到转让方出具的《废旧物资提货回执明细确认表》后3个工作日无息原渠道退还给受让方。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受让方支付全部预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3、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进行实地勘验。因标的存储区域周边有带电区,为保护意受让方安全,公告之日起接受勘验预约报名,具体勘验时间以预约时通知为准(法定节假日除外),勘验联系人:吴先生,电话:0472-3657651,13384849931;孙先生,电话:0472-3657637,18686199591。
4、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如出现恶意串通、违反转让方安全规定等行为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5、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接、清运完毕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请各意向受让方理性报价,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回落等造成的风险,成交后不得以非转让方原因向转让方追究有关责任,不得以非中心原因向中心追究有关责任,否则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今后电力系统项目。
7、报名截止日之前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允许报名本项目:a.以往与电力公司存在废旧物资转受让关系的,且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b. 以往与电力公司存在废旧物资转受让关系的,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产交接工作,且产生纠纷并对转让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8、项目成交后,转让方依据税务局相关规定开具发票。
9、本次处置标的存放较为分散,请意向受让方充分考虑运输成本。
10、在通过 e 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e 交易平台竞 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 e 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意向受让方须认真核对自身是否具备本公告约定的受让方资格条件, 如有不清晰之处,请务必提前与公告中公布的联系人进行联系明确。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营业范围中含废旧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回收、废旧金属回收、废旧有色黑色金属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之一或具有废旧金属回收特种行业备案登记证。

标的交割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3条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一名勘验人只能代表一家意向受让方,一人代表超过两家意向受让方勘验则视为恶意串通,并取消相关意向受让方本项目参与资格),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已签署的《现场勘验确认表》,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资产清单仅供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中心并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和《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预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先按照最终成交单价*预估重量31.08吨交纳预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办理相关交接手续,最终重量以转、受让双方现场过磅为准,如实际过磅重量超出预估重量,受让方应补足其超出部分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后再进行拉运,实际过磅重量少于预估吨数时,多预交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在中心收到转让方出具的《废旧物资提货回执明细确认表》后3个工作日无息原渠道退还给受让方。
3、最终受让方在接到中心出具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处办理提货手续,在标的存放地现场查验资产无异议后无异议后与转让方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并由转让方将双方签订的《资产移交确认书》提交中心,中心收到《资产移交确认书》后,受让方方可进行资产拉运工作,拉运、清理工作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拉运、现场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如最终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间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经中心催告仍未履行资产移交、清运工作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自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有瑕疵为由拒绝履行后续义务,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4、中心在收到双方共同签署的《废旧物资提货回执明细确认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并出具交易凭证。
5、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后相关安全责任以及因保管、搬运、切割等产生的费用即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资产,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受让方参与本项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验环节产生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资产清运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不对此类费用做任何补偿。
8、其他承诺详见《受让履约承诺书》。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电话预约;
勘验联系人:吴先生,电话:0472-3657651,13384849931;孙先生,电话:0472-3657637,18686199591。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1/12/3 至 2021/12/9

报名手续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doc
受让履约承诺书.doc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
意向受让方需提供的资料清单.doc
资产移交确认书.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金额:44800元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将扣除全部保证金,中心在扣除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将剩余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清运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受让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3、转为履约保证金的,在中心收到转让方出具的《废旧物资提货回执明细确认表》后3个工作日内,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如受让方违反公告中转让相关条件,转让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

自由竞价时间
2021年12月03日00:00至2021年12月10日11: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5.000000%

附件下载

包供财【2021】9、16、24号文(二标段废旧导线)挂网明细表.xlsx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业务收费办法.pdf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郭经理 18586095953

技术支持
艾经理 18586095993

咨询时间
项目挂牌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其 他
勘验联系人:吴先生,电话:0472-3657651,13384849931;孙先生,电话:0472-3657637,1868619959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转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