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 保险招标公告(康平县残疾人联合会2021)


康平县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康平县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品目采购单位康平县残疾人联合会行政区域康平县公告时间2021年12月08日 23:4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9月23日至2021年09月29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以U 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华府新天地C4座6层。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0月09日 13: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预算金额¥31.485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崔扬项目联系电话024-82903888采购单位康平县残疾人联合会采购单位地址康平县康平镇迎宾路南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7343944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锦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168-2号1-6-7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2903888附件:附件121036(磋商文件)康平县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定稿)(1).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康平县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9-23 至 2021-09-29 撰写单位: 辽宁锦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康平县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康平县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09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23-00195 项目名称:康平县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14,850.00 最高限价(元):314,850.00 采购需求:查看 类别 保障项目 保障金额 保障责任 意外伤害(指车祸、跌伤、烧伤、烫伤等) 身故 50000元 参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的,一次性给付约定的保险金额,保险责任终止。 残疾 8000元 参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残疾/的(原有残疾除外),保险人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医疗费用 8000元 参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的意外门诊、意外住院医疗、医药费用,保险人按约定赔付保险金 意外住院津贴 5400元 因意外伤害住院,按照住院天数给付津贴保险金,最高支付180天,每天30元,免赔3天。 按保险条款约定执行 参保人数 10495人 保险有效期 一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9月2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9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以U 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华府新天地C4座6层。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09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以U 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华府新天地C4座6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单位须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发送至lnjxztb@163.com邮箱。(二)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投标单位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单位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三)投标单位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未提交最后报价的;(2)因投标单位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投标单位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开标现场投标单位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康平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 康平县康平镇迎宾路南 联系方式: 024-873439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锦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168-2号1-6-7 联系方式: 024-82903888 邮箱地址: lnjxztb@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锦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3038785882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崔扬 电  话: 024-8290388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伤害 保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