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改造 工程 咨询服务 供水招标公告(宽甸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宽甸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城乡供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12-10 至 2021-12-16
撰写单位: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宽甸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城乡供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城乡供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DZCCS2021315
项目名称: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城乡供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最高限价: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为采购人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咨询服务。
1、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进行项目前期的调研工作,协助落实项目的边界条件,协助解决项目存在的疑难问题,协助梳理项目的流程工作。
2、依据调研情况的基础数据,构建项目的经济测算模型,对项目盈利水平、项目的收益等情况进行合理的测算;
3、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项目概况、项目运作方式、项目交易结构、回报机制 、项目风险分配、付费机制、绩效考核、项目合同体系、监管架构、项目核心边界条件等;
4、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对物有所值进行定性、定量评价;
5、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对项目的财政责任支出进行测算,对项目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进行测算,论证项目适宜采用PPP模式运作;
6、协助政府草拟项目的授权、请示、批复等,协助项目进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PPP综合信息平台;
7、编制PPP项目合同,编制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全程参与PPP项目合同谈判,协助《PPP项目合同》签订;
8、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的招标工作;
9、审核PPP项目合同及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合同履行期限:咨询机构应在项目资料齐全后15天内完成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的编制工作,其他咨询工作服务期限根据甲方要求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企业相关规定。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家(含三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含乙级)以上资信证书(业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并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法律服务机构应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本项目拟派主办律师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2项要求;联合体须满足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项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6日,每天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后,需将以下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发送至指定邮箱:xxm725@163.com,资料为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文件内容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0415-5791777,上述材料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发送,若采购代理机构未接收到供应商发送的上述材料或超过获取期限发送的上述材料,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无效。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宽甸县鸭绿江路西200米
联系方式:仇先生 联系电话:158415744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宽甸县阮国长东大街49号魅力城东侧
联系方式:0415-5791777
邮箱地址:xxm725@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宽甸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
账号:07070123192681108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秀娟
电 话:0415-5791777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9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KDZCCS2021315采购文件.doc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系统改造 工程 咨询服务 供水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