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宜春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2021)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2 11:20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的委托,就其“宜春市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宜春市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大业-YC2021-10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序号

项目内容

投放电动自行车份额

服务期限

定标方式

项目总体要求

第一
标的

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

3000辆

5年

综合评分排序第一名

本项目投放电动自行车份额总数为10000辆,初步投放7500辆,2500辆为动态配额,其它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第二
标的

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

2500辆

5年

综合评分排序第二名

第三
标的

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

2000辆

5年

综合评分排序第三名

二、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提供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
7.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相关事项
本项目不属于公告形式邀请,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报名时间:自2021年12月22日起至2021年12月29日17:00(北京时间)止,受邀供应商可在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查阅详细信息,并于此时间前提供下列文件(报名资料可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474854901@qq.com)进行报名登记,获取磋商文件,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报名的供应商磋商。
2.报名须提供下列文件:
(1)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3.磋商保证金:50000元;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的方式缴纳。(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供应商名称应与响应文件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未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磋商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  户 名 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士路支行
帐        号:1508 2068 0900 0023 585
四、磋商须知
1.本次采购项目为一个包,供应商应根据自己的服务能力磋商。
2.供应商应将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内容见第六部分“资格审查表”)磋商时交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原件的磋商现场须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磋商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并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报告,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响应文件共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须用文件袋分别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注明磋商文件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2022年1月6日09:00(磋商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供应商应将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的响应文件扫描成PDF格式刻入U盘一份,密封在响应文件正本里,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随响应文件一起递交。
4.来自(或途径)国内国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返)赣;来自省外低风险地区人员参加开评标的,应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5.供应商进入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出示健康码、《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登记,隔位就坐,无关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出开评标现场。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区:来自或途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接触确诊、疑似病例或与来自国 (境)外地区人员接触的;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未佩戴口罩的;未出示健康码 ;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的,按要求需要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未提供的。
7.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宜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相关疫情防控文件及落实《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文件要求(具体详见附件)。
8.特别说明:如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参与投标的,应授权给低风险地区人员进行现场投标。
五、响应文件投送时间及地点:
1.磋商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3 开标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2.响应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2年1月6日09:00分(北京时间)。
六、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排序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七、签订合同
1.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2.合同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合同补充条款。
八、联系方式(咨询、询问、质疑按以下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春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联系方式:吴文辉 0795—3593012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6楼
代理机构: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柳怀东 18970523832   报名联系人 张小玲0795-3919705   
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室
电子邮箱:474854901@qq.com
九、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十、本项目磋商文件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请各拟供应商密切关注。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