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算审核招标公告(宁德沈海复线双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1)
宁德沈海复线高速公路福鼎贯岭至柘荣段、福安至蕉城漳湾段项目竣工决算审核服务招标公告2021-12-29
宁德沈海复线高速公路福鼎贯岭至柘荣段、福安至蕉城漳湾段项目竣工决算审核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德沈海复线高速公路福鼎贯岭至柘荣段、福安至蕉城漳湾段 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交通432号和闽发改交通433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批复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海西高速公路网沈海复线福鼎贯岭至柘荣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闽交建17号)、《关于海西高速公路网沈海复线福安至蕉城漳湾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闽交建16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宁德沈海复线双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国内银行贷款(资金来源) , 出资比例为省、市投资占40%、国内银行贷款占60% ,招标人为 宁德沈海复线双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竣工决算审核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2个子项组成,分别为福鼎贯岭至柘荣段和福安至蕉城漳湾段,其中1)福鼎贯岭至柘荣段,起于福鼎市贯岭镇邦福村(设邦福枢纽互通与现有沈海高速公路衔接),经福鼎市桐山街道办事处、管阳镇,终于管阳镇元潭村(顺接沈海复线柘荣至福安段),路线全长32.323公里。全线设邦福枢纽互通、管阳互通2处互通立交,迁建现有沈海高速公路闽浙主线收费站并设置2条匝道。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4.5米。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金额为25.71亿元,建筑安装费用为19.82亿元。2)福安至蕉城漳湾段,起于福安市康厝畲族乡(顺接沈海复线柘荣至福安段),经福安市溪潭镇、甘棠镇,蕉城区八都镇、七都镇,终于蕉城区漳湾镇井上村(设井上枢纽互通与沈海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44.371公里。全线设溪潭、甘棠、八都、井上(枢纽),共4处互通立交。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4.5米。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金额为34.30亿元,建筑安装费用为26.02亿元。
本项目2个子项批复概算合计60.01亿元,预估实际投资约70亿元。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决算审核服务招标分为 1 个合同段,审核服务内容与服务期如下:
合同段
起讫桩号
审核服务内容
服务期
宁德沈海复线高速公路福鼎贯岭至柘荣段、福安至蕉城漳湾段项目竣工决算审核服务
福鼎贯岭至柘荣:K 0 + 000 ~K 43 + 540
福安至蕉城漳湾段K 83 + 970 ~K 128 + 330
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互通立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房建、机电等工程量清单勘误(数量、新增项目单价、不平衡报价修正的复核等),工程变更(含数量、新增项目单价、与招标文件符合情况等)、材料价差调整、奖罚金额等工程造价审核及建设项目涉及的所有单项工程造价审核;
财务决算审核。
以上审核服务内容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第5条。
签订合同后7日内人员进场开展审核工作,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止。其中,在2022年8月底前完成财政部和交通部规定的两套竣工决算报表。
2.2.2审核模式:根据项目工程结算实际情况,进点开展竣工决算审核。
2.2.3审核出具成果
(1)项目竣工决算审核报告和征地拆迁专项报告。
(2)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2016〕第81号),及交通部《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交财发〔2000〕207号)规定,分别代编两套竣工决算报表(财政部和交通部),并按政府部门(或省交通运输厅和省高指)竣工决算审计意见修编相关竣工决算报表。
(3)根据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507号)文件要求,编制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文件,包含工程决算编制说明和工程决算表。
(4)政府部门(或省交通运输厅和省高指)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后按福建省造价管理部门要求编制造价执行情况报告(含工程决算报告、工程决算编制说明和工程决算表等相关附件资料)。
(5)本项目审核结束后,若有需求,需汇总并出具按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规定编制宁德沈海复线高速公路福鼎贯岭至柘荣段、福安至蕉城漳湾段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工程决算文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相关经营造价咨询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
3.1.2具备近五年至少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包含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的跟踪审核(计)或竣工决算审核(计)业绩。[近五年是指2017年1月1日之后(以完成审核(计)报告时间为准,下同)]。
3.1.3企业履约与经营状况良好,未受到国家有权部门从业限制。
3.1.4拟担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建设部注册造价师或交通部甲级造价师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信誉,从事造价咨询相关工作经历8年及以上,并担任过一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包含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的造价审核(计)业绩。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由于本次招标服务内容涉及财务决算审核及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允许中标人自行聘请、联合有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完成相关工作。
3.3 投标人可参加 1 个审核服务合同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标 1 个合同段。
3.4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简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清单勘误(审核)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 年1月 19 日09时00分 00秒前*递交投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强
手机:13521057297 (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769
邮箱:wangqiang@dlzb.com
传真:010-53605769
QQ:1472487242
宁德沈海复线高速公路福鼎贯岭至柘荣段、福安至蕉城漳湾段项目竣工决算审核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德沈海复线高速公路福鼎贯岭至柘荣段、福安至蕉城漳湾段 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交通432号和闽发改交通433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批复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海西高速公路网沈海复线福鼎贯岭至柘荣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闽交建17号)、《关于海西高速公路网沈海复线福安至蕉城漳湾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闽交建16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宁德沈海复线双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国内银行贷款(资金来源) , 出资比例为省、市投资占40%、国内银行贷款占60% ,招标人为 宁德沈海复线双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竣工决算审核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2个子项组成,分别为福鼎贯岭至柘荣段和福安至蕉城漳湾段,其中1)福鼎贯岭至柘荣段,起于福鼎市贯岭镇邦福村(设邦福枢纽互通与现有沈海高速公路衔接),经福鼎市桐山街道办事处、管阳镇,终于管阳镇元潭村(顺接沈海复线柘荣至福安段),路线全长32.323公里。全线设邦福枢纽互通、管阳互通2处互通立交,迁建现有沈海高速公路闽浙主线收费站并设置2条匝道。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4.5米。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金额为25.71亿元,建筑安装费用为19.82亿元。2)福安至蕉城漳湾段,起于福安市康厝畲族乡(顺接沈海复线柘荣至福安段),经福安市溪潭镇、甘棠镇,蕉城区八都镇、七都镇,终于蕉城区漳湾镇井上村(设井上枢纽互通与沈海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44.371公里。全线设溪潭、甘棠、八都、井上(枢纽),共4处互通立交。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4.5米。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金额为34.30亿元,建筑安装费用为26.02亿元。
本项目2个子项批复概算合计60.01亿元,预估实际投资约70亿元。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决算审核服务招标分为 1 个合同段,审核服务内容与服务期如下:
合同段
起讫桩号
审核服务内容
服务期
宁德沈海复线高速公路福鼎贯岭至柘荣段、福安至蕉城漳湾段项目竣工决算审核服务
福鼎贯岭至柘荣:K 0 + 000 ~K 43 + 540
福安至蕉城漳湾段K 83 + 970 ~K 128 + 330
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互通立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房建、机电等工程量清单勘误(数量、新增项目单价、不平衡报价修正的复核等),工程变更(含数量、新增项目单价、与招标文件符合情况等)、材料价差调整、奖罚金额等工程造价审核及建设项目涉及的所有单项工程造价审核;
财务决算审核。
以上审核服务内容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第5条。
签订合同后7日内人员进场开展审核工作,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止。其中,在2022年8月底前完成财政部和交通部规定的两套竣工决算报表。
2.2.2审核模式:根据项目工程结算实际情况,进点开展竣工决算审核。
2.2.3审核出具成果
(1)项目竣工决算审核报告和征地拆迁专项报告。
(2)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2016〕第81号),及交通部《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交财发〔2000〕207号)规定,分别代编两套竣工决算报表(财政部和交通部),并按政府部门(或省交通运输厅和省高指)竣工决算审计意见修编相关竣工决算报表。
(3)根据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507号)文件要求,编制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文件,包含工程决算编制说明和工程决算表。
(4)政府部门(或省交通运输厅和省高指)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后按福建省造价管理部门要求编制造价执行情况报告(含工程决算报告、工程决算编制说明和工程决算表等相关附件资料)。
(5)本项目审核结束后,若有需求,需汇总并出具按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规定编制宁德沈海复线高速公路福鼎贯岭至柘荣段、福安至蕉城漳湾段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工程决算文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相关经营造价咨询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
3.1.2具备近五年至少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包含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的跟踪审核(计)或竣工决算审核(计)业绩。[近五年是指2017年1月1日之后(以完成审核(计)报告时间为准,下同)]。
3.1.3企业履约与经营状况良好,未受到国家有权部门从业限制。
3.1.4拟担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建设部注册造价师或交通部甲级造价师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信誉,从事造价咨询相关工作经历8年及以上,并担任过一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包含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的造价审核(计)业绩。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由于本次招标服务内容涉及财务决算审核及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允许中标人自行聘请、联合有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完成相关工作。
3.3 投标人可参加 1 个审核服务合同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标 1 个合同段。
3.4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简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清单勘误(审核)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 年1月 19 日09时00分 00秒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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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3605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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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决算审核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