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招标公告(福建诏安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公司2022)
诏安工业园区婴童文化用品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怡景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2022-01-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工业园区婴童文化用品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怡景路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诏发改【2021】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诏安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单位自筹、银行贷款及申请上级补助,招标人为福建诏安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工业园区B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拟用地面积35350m²,道路路线呈东西走向,西起星辉大道,路线自西向东,途经规划嘉和路、规划兴和路,东至丹诏大道,设计全长987.70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40km/h,道路红线宽度38米,为双向四车道。路面结构为沥青混泥土路面,设计荷载BZZ-100,抗震设计:按地震基本烈度7度设防。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39098725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2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费率为2.00%,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财政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监理服务费,即最终监理服务费=经财政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固定费率2.00%。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暂定为780206.22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0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以网页截图为准);②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③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1〕12号、闽建筑函〔2021〕28号、闽建筑〔2021〕11号、闽建筑函〔2021〕7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总监理工程师驻现场管理,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6日09:00:00至2022年1月27日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琳
手机:13621360063 (微信同号)
电话:010-57406692
邮箱:wanglin@dlzb.com
传真:010-57406692
QQ:143458436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工业园区婴童文化用品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怡景路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诏发改【2021】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诏安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单位自筹、银行贷款及申请上级补助,招标人为福建诏安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工业园区B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拟用地面积35350m²,道路路线呈东西走向,西起星辉大道,路线自西向东,途经规划嘉和路、规划兴和路,东至丹诏大道,设计全长987.70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40km/h,道路红线宽度38米,为双向四车道。路面结构为沥青混泥土路面,设计荷载BZZ-100,抗震设计:按地震基本烈度7度设防。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39098725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2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费率为2.00%,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财政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监理服务费,即最终监理服务费=经财政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固定费率2.00%。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暂定为780206.22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0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以网页截图为准);②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③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1〕12号、闽建筑函〔2021〕28号、闽建筑〔2021〕11号、闽建筑函〔2021〕7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总监理工程师驻现场管理,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6日09:00:00至2022年1月27日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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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