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雨水 系统改造 工程招标公告(福建省晋江堤防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22)
青阳街道文华路至泉安路雨水系统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阳街道文华路至泉安路雨水系统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晋江堤防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省晋江堤防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晋江市青阳街道;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355.9563万元,项目地位于晋江市文华路(世纪大道至泉安路段)、洪山路(文华路至纬八路段)及纬八路(洪山路至泉安路)。设计敷设雨水管道DN2000管长度为 416 米,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10座及污水系统、路面破除恢复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总造价355.9563万元,项目地位于晋江市文华路(世纪大道至泉安路段)、洪山路(文华路至纬八路段)及纬八路(洪山路至泉安路)。设计敷设雨水管道DN2000管长度为 416 米,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10座及污水系统、路面破除恢复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355.9563万元,雨水管最大管径为DN2000。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355.9563万元,雨水管最大管径为DN2000。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559563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号文)要求执行,其中:
(1)自2019年12月30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时失效。(2)自2020年1月1日起,投标人采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参与投标的,则取消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作为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_______________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本工程不要求业绩。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1月17日08时30分00秒至2022年01月21日17时30分00秒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云谷社区云程路18号景豪商务大厦805室)免费招标文件、预算文件等资料。联系人:小陈,联系方式:15159865373。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现金)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7.1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形式密封于信封内随投标文件一起在截标时间前现场提交,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用信封包封,封面写明工程名称、开标日期,封口处盖单位公章)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 月29 日10 时00 分前(北京时间)(招标人将在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交、开标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云谷社区云程路18号景豪商务大厦805室。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3.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晋江堤防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
邮编:362200
电子邮箱:/
电话:15805971769
传真:/
联系人:侯奕凡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云谷社区云程路18号景豪商务大厦805室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1329539867@qq.com
电话:15159865373
传真:0595-28011599
联系人: 陈进展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333号晋兴成发大厦15-17楼办公室(佰翔酒店对面)
联系电话:0595-85684406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阳街道文华路至泉安路雨水系统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晋江堤防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省晋江堤防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晋江市青阳街道;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355.9563万元,项目地位于晋江市文华路(世纪大道至泉安路段)、洪山路(文华路至纬八路段)及纬八路(洪山路至泉安路)。设计敷设雨水管道DN2000管长度为 416 米,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10座及污水系统、路面破除恢复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总造价355.9563万元,项目地位于晋江市文华路(世纪大道至泉安路段)、洪山路(文华路至纬八路段)及纬八路(洪山路至泉安路)。设计敷设雨水管道DN2000管长度为 416 米,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10座及污水系统、路面破除恢复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355.9563万元,雨水管最大管径为DN2000。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355.9563万元,雨水管最大管径为DN2000。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559563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号文)要求执行,其中:
(1)自2019年12月30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时失效。(2)自2020年1月1日起,投标人采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参与投标的,则取消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作为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_______________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本工程不要求业绩。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1月17日08时30分00秒至2022年01月21日17时30分00秒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云谷社区云程路18号景豪商务大厦805室)免费招标文件、预算文件等资料。联系人:小陈,联系方式:15159865373。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现金)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7.1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形式密封于信封内随投标文件一起在截标时间前现场提交,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用信封包封,封面写明工程名称、开标日期,封口处盖单位公章)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 月29 日10 时00 分前(北京时间)(招标人将在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交、开标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云谷社区云程路18号景豪商务大厦805室。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3.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晋江堤防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
邮编:362200
电子邮箱:/
电话:15805971769
传真:/
联系人:侯奕凡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云谷社区云程路18号景豪商务大厦805室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1329539867@qq.com
电话:15159865373
传真:0595-28011599
联系人: 陈进展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333号晋兴成发大厦15-17楼办公室(佰翔酒店对面)
联系电话:0595-8568440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雨水 系统改造 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