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政道路工程招标公告(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2022)
省电力培训中心新址周边规划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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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省电力培训中心新址周边规划市政道路工程(监理) 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榕发改审批〔2021〕107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杨廷路北侧,省电力培训中心新址及省直单位公租房项目周边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63395.4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3197.63万元,项目包含四条道路,分别为象峰纵二路、崇福纵二路、规划路及省公租房南侧规划象峰横二路,其中象峰纵二路南起新店外环路,北至象峰横二路,长430米,宽18米;崇福纵二路南起象峰横二路,北至省电力培训中心新址南门,止于省电力培训中心新址东门,长278米,宽8米-16米;象峰横二路西起现状秀峰路、东至象峰纵二路与崇福纵二路交叉口,长481.252米,宽34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为:省电力培训中心新址周边规划市政道路工程监理,象峰纵二路南起新店外环路,北至象峰横二路,长430米,宽18米,双向两车道,车行道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崇福纵二路南起象峰横二路,北至省电力培训中心新址南门,止于省电力培训中心新址东门,长278米,宽8米-16米;双向两车道,车行道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象峰横二路西起现状秀峰路、东至象峰纵二路与崇福纵二路交叉口,长481.252米,宽34米,双向四车道,车行道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规划道路:道路长278米,宽8米-16米,双向两车道,车行道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道路等级:象峰横二路-城市次干路;象峰纵二路、崇福纵二路、规划路-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象峰横二路-50公里/小时,象峰纵二路、崇福纵二路、规划路-20公里/小时;路面设计荷载:标准轴载BZZ-100;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管道(雨水、污水)、给水管道、电气及照明、电力排管、通信管道、交通电气、交通及安全设施、绿化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内容。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人民币131976300 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50% 作为参考依据, 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1372473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36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乙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0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0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1-29 09:00:00 至 2022-02-09 17:00:00 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2-03-03 09:30: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7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筑〔 2018 〕154 号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 2 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136号建总大厦 , 邮编: 350005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3411697 , 传 真: / 联系人: 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A区 , 邮编: 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3722566 , 传 真: 0591-83794450 联系人: 陈工、黄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 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东部新城商务办公中心区 联系电话: 0591-8335586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道路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