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 新街招标公告(南江县下两镇人民政府2022)



南江县下两镇阳光社区至下两新街人行道比选公告

南江县下两镇阳光社区至下两新街人行道南江县下两镇阳光社区至下两新街人行道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审批〔2021〕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南江县下两镇人民政府
2.2 建设地点:
2.3 项目规模: 新(改)建人行通道长1040米,宽2米,含外侧栏杆。配套安装路灯,管网,水沟。
2.4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03月
2.5 项目总投资: 414.17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县本级自筹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356.03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0 个(0-10市政公用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代理业人员印章,具有全过程招标投标管理师(提供带二维码验证的证书扫描件和网页查询截图)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2人),应具有招投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注:以上人员须提供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及申请人单位连续缴纳的最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2年02月10日09时00分 至 2022年02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2年02月10日09时00分至 2022年02月15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南江县下两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王浩
电 话: 17380993018
传 真:

2022年02月10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行道 新街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