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 设施 建设项目招标公告(<\span>乐至县德祐实业有限公司2022)
乐至县殡仪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乐至县殡仪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乐至县殡仪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111-512022-04-01-976281】FGQB-017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乐至县德祐实业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石佛镇柳木村五组
2.3 项目规模: 本项目拟占地 80 亩,建筑规模 18825.00 平方米,绿化规模 33900.00 平方米, 本项目主要建设殡仪馆和墓区.殡仪馆包括办公及附属用房、集散广场、火化间、悼念厅、服务大厅 等,墓区包括公墓用房和墓穴建设等。
2.4 计划工期: 720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05月
2.5 项目总投资: 300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国内贷款+企业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300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10市政公用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8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名。以上均人员均需具有招标从业人员印章资格,其中至少一人具有全过程工程咨询师(招标与采购)高级职称(附:网络查询截图)。 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编制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接受项目业主审查,无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的不予认可。2、类似项目业绩须是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业绩;公开招标业绩以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公示的完整截图和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为准。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4、具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标代理登记证(提供网页登记截图);5、信用中国没有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官网查询截图);6、严禁使用非本单位注册或登记的从业人员办理招标代理事宜,严禁使用假业绩,一经发现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资格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7、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证明材料,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2年02月15日08时00分 至 2022年02月1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2年02月15日08时00分至 2022年02月18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乐至县德祐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袁先生
电 话: 18080549500
传 真:
2022年02月15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殡仪 设施 建设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