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停车场及充电桩项目一期总承包及监理 智能停车场及充电桩招标公告(长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



长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垣市智能停车场及充电桩项目一期总承包(EPC)及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标段
发布时间:2022-04-21 18:46信息来源: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原文链接地址

长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垣市智能停车场及充电桩项目一期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一、招标人:长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项目名称:长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垣市智能停车场及充电桩项目一期三、项目编号:长交建2022ZB054号(财政编号:长财招标采购-2022-78)四、项目地点:长垣市境内五、招标内容及规模:一标段: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规划土地范围内的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绘制、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二标段:长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垣市智能停车场及充电桩项目一期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六、招标范围:长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垣市智能停车场及充电桩项目一期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规划土地范围内的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绘制、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七、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规划土地范围内的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绘制、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二标段:长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垣市智能停车场及充电桩项目一期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九、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支持监狱企业参与;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十、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标段: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五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7、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道路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①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2)具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②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1年06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9、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报表附注”可不提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10、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法〔2016〕28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含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11、对于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该项目投标资格;12、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13、是否接受联合体:是(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负责同一工作,且具有相同专业资质的,按资质等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执行);(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在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工作职责均不得变动。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15、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二标段: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五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7、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及其单位为其缴纳的2021年06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法〔2016〕28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含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9、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报表附注”可不提供)。10、对于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该项目投标资格;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1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1、网上获取时间:2022年 4 月 22 日上午8:00至2022年 4 月 27 日下午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方式:在获取时间内持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长垣市)》(http://www.cyxggzy.cn/)自行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登记的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长垣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并自助绑定CA证书。(详见“资料下载-投标人全电子操作手册”);3、获取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持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长垣市)》下载招标文件。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 5 月 12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二)开标地点:长垣市财审大厦八楼8003房间第一开标室。(三)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注:1.本项目的所有变更和澄清均以发布变更或澄清公告为准,所有投标单位应关注公告网站及时查看,招标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负。2.疫情期间,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进行,投标单位需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持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该项目的开标大厅,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解密时长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可在开标大厅查看开标记录,开标当天不需要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不需要到达现场开标。3.唱标结束后由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电话联系投标人确认开标记录表信息是否有误(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供应商/投标人缴费情况统计表中的联系电话),投标人需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联系电话无法接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长垣市)》网站上发布。十四、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长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373-8881353十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招标人:长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长垣市宏力大道建设大厦B座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3-88871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垣市蒲西匡城路73号联系人:樊女士联系电话:0373-7111118长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南金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 月
21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停车场及充电桩项目一期总承包及监理 智能停车场及充电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