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招标公告(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2022)
秦皇岛市抚宁区大新寨镇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130306220013
发布时间:2022-04-29 10:03:10信息来源:抚宁区抚宁区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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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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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大新寨镇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市抚宁区大新寨镇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已由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财政厅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任务清单的通知
冀农财发【202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秦皇岛市抚宁区大新寨镇,主要内容为黑石村、王汉沟村、峪门口村、梁家湾村、马坊村、双岭村等村的道路、绿化、粉刷、路灯及其他改造项目。合同估算价835.2533万元;工期:120天(日历日) 。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4-29 09:00至2022-05-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5-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交易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秦皇岛市抚宁区
地址:
秦皇岛市抚宁区
邮编:
066300
邮编:
066300
联系人:
何吉
联系人:
赵晓萌
电话:
13903336910
电话:
0335-6013111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zwzb6021031@126.com
网址: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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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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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抚宁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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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3001637308050001029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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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