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2022)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越达园区(一期)建设项目(水痘生产车间建
设项目)(第十二包--第十三包、第十六包--第二十一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68-2142CSIMC1163/12-13/16-2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越达园区(一期)建设项目(水痘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货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8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VHP传递窗; (002)穿墙装置; (005)VHP传递舱; (006)浮游菌采样器;
(007)蠕动泵; (008)完整性检测仪; (009)移动式清洁车; (010)封口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VHP传递窗)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
一标段的投标。
1.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
收和社保缴纳证明。
1.2.4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5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2.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
应规定或要求。
1.2.7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
总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如提供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以上1.2.1-1.2.7条款均需满足,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002穿墙装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
一标段的投标。
1.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
收和社保缴纳证明。
1.2.4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5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2.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
应规定或要求。
1.2.7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
总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如提供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
(以上1.2.1-1.2.7条款均需满足,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005VHP传递舱)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
一标段的投标。
1.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
收和社保缴纳证明。
1.2.4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5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2.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
应规定或要求。
1.2.7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
总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如提供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以上1.2.1-1.2.7条款均需满足,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006浮游菌采样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
一标段的投标。
1.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声明。
1.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5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
应规定或要求。
1.2.7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
总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如提供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
(以上1.2.1-1.2.7条款均需满足,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007蠕动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
一标段的投标。
1.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声明。
1.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5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
应规定或要求。
1.2.7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
总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如提供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
(以上1.2.1-1.2.7条款均需满足,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008完整性检测仪)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声明。
1.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5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
应规定或要求。
1.2.7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
总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如提供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
(以上1.2.1-1.2.7条款均需满足,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009移动式清洁车)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
一标段的投标。
1.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声明。
1.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5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
应规定或要求。
1.2.7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
总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如提供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
(以上1.2.1-1.2.7条款均需满足,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010封口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
一标段的投标。
1.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
收和社保缴纳证明。
1.2.4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1.2.5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2.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
应规定或要求。
1.2.7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
总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如提供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
(以上1.2.1-1.2.7条款均需满足,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5月11日 08时30分到2022年05月18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9号院1号楼4层(邮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1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9号院1号楼四层406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0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9号院1号楼四层406会议室
七、其他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越达园区(一期)建设项目(水痘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第十二包--第十三包、第十六包--第二十一包)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越达园区(一期)建设项目(水痘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编号:0768-2142CSIMC1163/12-13/16-21
招标人: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高新区创新路1616号
联系人:王佳齐
联系方式:0431-8193214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9号院1号楼
联系人: 胡丽伟
联系方式:010-84438845
招标内容: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第12包 VHP传递窗 落地式VHP传递窗 1套
VHP双层不锈钢传递窗 2套
第13包 穿墙装置 8套
第16包 VHP传递舱 2套
第17包 浮游菌采样器 6套
第18包 蠕动泵 3套
第19包 完整性检测仪 1套
第20包 移动式清洁车 3套
第21包 封口机 27套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公开招标
第12包VHP传递窗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
一标段的投标。
1.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
收和社保缴纳证明。
1.2.4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5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2.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
应规定或要求。
1.2.7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
总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如提供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以上1.2.1-1.2.7条款均需满足,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第13包 穿墙装置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
一标段的投标。
1.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
收和社保缴纳证明。
1.2.4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5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2.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
应规定或要求。
1.2.7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
总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如提供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
(以上1.2.1-1.2.7条款均需满足,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第14包 200L储液车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
一标段的投标。
1.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
收和社保缴纳证明。
1.2.4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5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2.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
应规定或要求。1.2.7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
总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如提供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
(以上1.2.1-1.2.7条款均需满足,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第15包 200L搅拌系统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
一标段的投标。
1.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
收和社保缴纳证明。
1.2.4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5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2.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
应规定或要求。
1.2.7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
总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如提供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
(以上1.2.1-1.2.7条款均需满足,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第16包 VHP传递舱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
一标段的投标。
1.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
收和社保缴纳证明。
1.2.4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5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2.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
应规定或要求。
1.2.7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
总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如提供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
(以上1.2.1-1.2.7条款均需满足,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第17包 浮游菌采样器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
一标段的投标。
1.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声明。
1.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5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
应规定或要求。
1.2.7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
总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如提供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
(以上1.2.1-1.2.7条款均需满足,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第18包 蠕动泵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
一标段的投标。
1.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声明。
1.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5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
应规定或要求。1.2.7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
总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如提供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
(以上1.2.1-1.2.7条款均需满足,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第19包 完整性检测仪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
一标段的投标。
1.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声明。
1.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5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
应规定或要求。
1.2.7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
总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如提供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
(以上1.2.1-1.2.7条款均需满足,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第20包 移动式清洁车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
一标段的投标。
1.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声明。
1.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5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
应规定或要求。
1.2.7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
总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如提供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以上1.2.1-1.2.7条款均需满足,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第21包 封口机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
一标段的投标。
1.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
收和社保缴纳证明。
1.2.4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5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2.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
应规定或要求。
1.2.7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
总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如提供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备查。
(以上1.2.1-1.2.7条款均需满足,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投标报名时间):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8日,每天08:30
时至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参与。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9号院1号楼4层(邮件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第12-13包300元人民币/包,第16-21包300元人民币/包,招标文件售后
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6月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6月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9号院1号楼四层406会议室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9号院1号楼四层406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分标准见招标文件。
备注:
1、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购买标书需要提供资料如下: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的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高新区创新路1616号
联 系 人:王佳齐
电 话:0431-85077505
电子邮件:wangjiaqi16@sinopharm.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9号院1号楼
联 系 人: 胡丽伟、曲凯中
电 话: 010-84438845/8700
电子邮件: 2351211414@qq.com/96389858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园区建设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