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配套工程招标公告(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2)
中韩新都荟二期项目附属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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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韩新都荟二期项目附属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8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附属配套工程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10968.15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K3205820001009934001001
建设单位: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中韩新都荟二期项目附属配套工程
招标代理单位:中科坤林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聚德大街与德旺路交汇
总投资(万元):10968.15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附属配套工程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4月10日至2023年06月30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5月19日至2022年05月25日
投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三开标室
招标联系人:赵海洋
联系电话:18946618227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5月25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KKL-2022-ZH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新都荟二期项目已经过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为:2104-220175-04-01-140653,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附属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韩新都荟二期项目附属配套工程
2.2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建设地点:聚德大街与德旺路交汇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结束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工程计划投资:11227.558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指竣工时间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至少完成过1项与本项目相类似(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的业绩。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全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告》(第573号)中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资质为建筑工程资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上述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对涉密工程业绩的认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吉建招〔2017〕12号)。
3.9.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最新的社会保险证明,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项目管理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
操作权限,自2022年5月19日8时30分至2022年5月25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
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肖笛 17767766355。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
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6月1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三开标室。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4本项目采取网上直播形式进行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采购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代表。投标人在网上同步收看开标直播,直至开标结束。
6.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6进入交易场所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报告,并佩带N95口罩、进行测温、扫码、消杀;“红黄码”人员禁止进入交易场所。本次采用腾讯会议直播模式开标,投标单位提交完投标文件,现场加入腾讯会议参与视频直播开标(直播号现场获取)后尽快离场,不要在交易场所逗留;确需留人的,原则上各投保人现场不超过1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德环卫基地大楼
联系人:赵海洋
电话:18946618227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坤林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中意国际A座15楼
联 系 人:魏晓方
联系电话:13654402002
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东区(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1188058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5月25日 16时00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 (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431-80545623 0431-80547772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附属配套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