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开发 投资建设及运营一体化招标公告(2022)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E3501280104100168001的平潭综合实验区新兴产业园综合开发项目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以岚综实项目审批【2022】62号、闽发改备【2022】A0901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新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平潭新兴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综合性筹措,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集团”)、平潭综合实验区新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公司”)、平潭新兴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项目投资估算945113.79万元,现对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芦洋组团内,项目建设范围约6平方公里,东至长盛路、西至中山大道、南至民主路、北至盛业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涵盖工业厂房、商务运营中心、人才公寓、能源站、园区道路、小学、文体类、水体公园、混合商业类项目等领域,总投资估算为945113.79万元。本项目将上述建设内容划分成合作经营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具体如下:

(1)纳入合作经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工业厂房、商务运营中心、人才公寓、能源站、园区道路、小学、文体类、水体公园、混合商业类项目等,具体如下:

①工业厂房工业规划3块地,总用地面积约411883.13 ㎡(617.82亩),总建筑面积约557768.46㎡;

②商务综合体项目规划1块地,用地面积约57297.19㎡(86亩),总建筑面积133216.30㎡;

③人才公寓项目规划1块地,占地约63031.38㎡(94.55亩),总建筑面积约184429.82㎡;

④商业类项目规划4块地,占地约117442.14㎡(176.16亩),总建筑面积约448159.39㎡;

⑤能源站项目占地约3000.12㎡,主要提供加油加气等服务;

⑥水体公园主要包括平潭防洪防潮幸福洋和芦阳湖两部分内容的建设,排洪渠长分别为3.9km和3km;

⑦文体类项目,共3块地,包括学校、文化和体育,总用地面积约43944.55㎡(65.92亩),总建筑面积46424.14㎡;

⑧园区道路3条,总长度4261.07m,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管线工程(给排水、电力、电信)、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海绵城市以及绿化工程。

(2)纳入基础设施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园区道路,主要为:园区道路15条,总长度16258.88m,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管线工程(给排水、电力、电信)、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海绵城市以及绿化工程。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经审查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2.3 项目投资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945113.79万元,其中:

(1)合作经营项目估算总投资约806726.6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400893.21万元,安装工程费用84548.74万元,设备购置费40028.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7901.19万元,预备费29168.57万元,土地费116106.21万元,建设期利息78080.48万元。项目投资规模最终以经城发集团、中标人共同确认且由项目公司指定的相关单位的审核决算金额为准。

(2)基础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38387.1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18207.69万元,安装工程费用3865.56万元,设备购置费446.08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277.98万元,预备费6589.87万元。项目投资规模最终以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审核确认的金额为准。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

(2)招标类型:投融资、建设及运营一体化招标;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含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及运营一体化的总承包任务,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经审查的施工图纸为准。

2.5 合作期限:本项目整体合作期限为15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

(1)合作经营项目整体建设期为5年,运营期为10年,其中各子项目的建设期以合作经营项目中各子项目批复的建设工期为准(自该子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下发子项目开工令之日起,至该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全部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即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转入运营期;

(2)基础设施的整体建设期为5年(自首个子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下发项目开工令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2.7质量要求:(1)项目投资须满足项目建设及运营要求;(2)勘察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勘察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勘察成果文件须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3)设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单位的审查;(4)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5)采购及安装质量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6)运营管理应满足招标人及绩效考核要求。

2.8 资金来源:(1)合作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由平潭新兴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筹集;(2)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由平潭综合实验区新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筹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任务的成员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2)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任务的成员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3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在项目公司所占的股权比例合计为70%,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占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应不低于20%(含)。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所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名,但不直接确定中标人,根据岚综委【2018】111号文件采用评定分离,采用集体议事法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5月26日08时00分至2022年05月30日18时00分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ptggzy.pingtan.gov.cn)进行网上电子报名并获取报名回执(电子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在报名的网址自行免费下载;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报名即可),并在前述时间内携带报名回执向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2层C211)递交投资申请(格式详见附件一)。

5.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

注: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时需进行登录账号操作(未注册的投标人需进行注册登录),具体操作流程可在http://ptggzy.pingtan.gov.cn/下载《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操作手册》或咨询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1-23165427)。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区交易平台将为投标人生成报名回执,本项目实行纸质评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执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报名回执到开标现场核验,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未通过区交易平台进行报名的,将无法有效参与投标。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银行保函:按闽建筑[2015]29号文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③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关于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通告》规定要求自行办妥电子投标保函手续。

6.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平潭自贸区分行或中国银行股份平潭金井湾支行(投标人自行选其中1家银行)

账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帐    号: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6.4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报名回执(一份报名回执仅代表一个投标人,报名回执系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详见项目合同。

8.2履约担保形式:详见项目合同。

8.3履约担保期限:详见项目合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ptggzy.pingtan.gov.cn/)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新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平潭新兴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16层

邮编:350401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38380502

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

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fjzbzxb@126.com

电话:15980113715

传真:0591-28059625

联系人:小郑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

网址:http://ptggzy.pingtan.gov.cn/

联系电话: 0591-2312022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7#楼南附楼5层 

联系电话:0591-2316542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405室

联系电话:0591-2316382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开发 投资建设及运营一体化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