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防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锦州公路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2022)
锦州公路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一层停车场地面防水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公路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一层停车场地面防水改造工程品目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工程/建筑物施工/房屋附属设施施工采购单位锦州公路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区域凌河区公告时间2022年06月06日 16:53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6月06日至2022年06月13日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6月17日 10: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预算金额¥222.930362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项目联系电话0416-3203111采购单位锦州公路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单位地址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4段1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骆先生、0416-2181125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女士、0416-3203111附件:附件1锦州公路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一层停车场地面防水改造工程.pdf
项目概况 锦州公路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一层停车场地面防水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Q-202205026 项目名称:锦州公路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一层停车场地面防水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2.93036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2.93036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锦州公路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一层停车场地面防水改造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计划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证书(相关专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4)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5)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6日 至 2022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 方式:现场或邮寄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证书(相关专业)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及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以上材料需携带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非现场领取请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1159780103@qq.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全称】,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注:非现场领取的供应商开标时候递交报名资料磋商保证金:4000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专用账号(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表13.1)。2、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2.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2.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其他补充事宜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公路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4段1号 联系方式:骆先生、0416-2181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0416-3203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0416-32031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面防水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