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快速化改造工程 快速化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泰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2)



东风路北段快速化改造工程东风路北段快速化改造工程(永兴路至迎宾路段) 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风路北段快速化改造工程 已由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东风路北段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泰发改发[2017]9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东风路北段快速化改造工程(永兴路至迎宾路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泰州市海陵区,起自永兴路,沿东风路老路向北终于站前路

2.2建设规模:
道路全长约7930米,其中主线高架全长约4112米,主线隧道全长约2080米,配套实施照明、海绵城市、交通安全设施、标线、智能交通、绿化环保、景观亮化等工程。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

(

万元

)

计划工期

1-BE-002

东风路北段快速化改造工程(永兴路至迎宾路段)监理

市政工程东风路北段快速化改造工程(永兴路至迎宾路段)监理

1200.00

1080天

2.4付款方式:
工程量完成60%时,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报送完整的监理资料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并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0%,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综合资质]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在监情况

①未在泰州市外的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R

无在监工程

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有一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一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有两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两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3.3.2

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缴纳的养老保险



时间要求:
2021年
12月
-2022年
5 月,其他要求:

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
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R

是 □否


1)

R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建安工程费在
60000万元(含)以上{建安工程费金额以监理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较小者为准}且承包内容包含隧道的城市道路工程监理(其中道路等级须为快速路,单个隧道长度须不小于
500米,当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隧道长度数值指标不一致时,以数值小的为准)



有效期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
3.3.1(
1)、
3.3.1(
2)、
3.5、
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17 日
0时
0 分 至
2022 年
6 月
22 日
0时
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9 日
9时
30 分

6.评标办法

6.1是否评定分离:
否;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电子邮箱:

联系人:
王庆

电 话:
18551999377

代理机构:
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州市鼓楼南路286号B3幢1-3室

电子邮箱:

联系人:
许强

电 话:
0523-86050105

文件正文PDF附件:

1

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2

招标文件.pdf

3

关于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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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快速化改造工程 快速化改造工程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